在淡水湖中种植水葫芦属于环保行为(在淡水湖中种植水葫芦属于环保行为吗)

养殖吧 2023-05-23 20:27 编辑:admin 142阅读

一、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属于环保范围?

1、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处理2、淘米水、洗菜水用来浇花3、洗衣服时不要使用过多的洗衣粉或洗衣液,尽可能少用漂白粉、漂白液之类的东西。

4、出门购物不使用超市或菜市场的一次性购物袋,自己带购物袋,减少白色垃圾。

5、出门吃饭尽可能使用消毒餐具,不使用一次性款子、饭盒和碗,因为筷子很多实用木头做的,饭盒属于白色垃圾。

6、春节期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7、出行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或不开自驾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8、不随地乱扔垃圾乱吐痰。

9、不向水体湖面到脏水、污水等。

二、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属于环保的范围?

1、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处理

2、淘米水、洗菜水用来浇花

3、洗衣服时不要使用过多的洗衣粉或洗衣液,尽可能少用漂白粉、漂白液之类的东西。

4、出门购物不使用超市或菜市场的一次性购物袋,自己带购物袋,减少白色垃圾。

5、出门吃饭尽可能使用消毒餐具,不使用一次性款子、饭盒和碗,因为筷子很多实用木头做的,饭盒属于白色垃圾。

6、春节期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

7、出行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或不开自驾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8、不随地乱扔垃圾乱吐痰。

9、不向水体湖面到脏水、污水等。

三、属于非环保行为的是?

  1.电脑关闭后不拔插头,长期待机耗能;

2.开车遇红灯时不熄火;

3.经常使用发胶;

4.插着充电器边充电边打电话;

5.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大小便;

6.开业燃放烟花爆竹,用大喇叭高音宣传;

7.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购物;

8.在公共场所吸烟,影响空气以及他人和自己健康;

四、养鸡场在环保中属于什么?

污染源。1.鸡场选地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避开水源防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地区,远离村镇、城市边缘。

2.要考虑鸡场污水的排放条件,对当地排水系统进行调查,污水去向、纳污地点、距居民区水源距离,这些都会影响到生产成本。

3.场址选择应考虑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计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计划,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在水资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绝不能投资建场,以避免建成后的拆迁造成各种资源浪费。

4.鸡场不得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

五、环保行为是不是属于公益行为的一种?

环保是属于公益的一种,而且还是全民全社会全世界人民的活动。

作为地球人类中的一份子,我们是否该为我们的地球做一点事情呢?不用你出钱不花你的很多时间,只要我们带好头,做个好榜样,保护环境,而且呼吁更多的人加入这一行列。最理想的是全世界的人都有保护地球,爱护我们的家园,保护环境的意识并且为此出一份力!

六、非法种植原植物属于什么行为?

非法种植原植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行为人非法种植禁止种植的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如果有种植禁种植物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形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有关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禁种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禁种植物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类似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禁种植物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类似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禁种植物或者其他类似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七、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

(一)先来分析一下,到底何为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定义一直是我国学界争议的焦点,但有些东西却是有共识的。看一下应松年教授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1.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及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体。2.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3.行政行为必须是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影响的行为。(二)现在对照题目选项分析: A。购买办公用品显然属于民事行为,这一点,你也是同意的,不再分析 B。制定规范性文件。这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也作了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这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畴,可以查阅立法法。因此可选。C。对照以上三个条件可知,街道办与居委会的卫生管理合同明显具有行政的性质,虽然具有协商的性质,但更关键还是行政性质,属于行政合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不同关键表现在标的内容。卫生管理显然不可能属于民事类。因此可选。D。天气预报,显然不符合以上第三点的规定。天气预报并不产生法律效果,其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综上,提示答案是正确的。而你的选择是错误的。不好意思,个人看法,谨供参考。

八、盗窃在治安管理中属于那种行为性质?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九、摘别人种植成果属于什么行为?

违法行为。如果未经别人允许偷摘别人的东西属于盗窃。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的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就是一般违法行为。

十、若悄悄种植有毒植物属于什么行为?

若悄悄种植有毒植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行为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如果有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等情形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