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0头肉牛养殖项目实施方案
按平均体重400公斤计,每天能出牛粪约44000公斤。
牛的产粪量一般按牛体重的5.5%计。
随着养牛业的快速发展,粪便污染已成为一大难题,据有关资料显示,在一些地方,牛粪对环境的污染已超过了工业污染的总量,有的甚至高达2倍以上。一头奶牛每年产生的粪便在7吨以上,一头黄牛产生的粪便在5~6吨之间。由于各地对牛粪的处理普遍重视不够,一些养牛比较集中的地方,基本上都没有牛粪处理设施。
2. 200头肉牛场建设方案
一头肉牛需要十平方活动空间,2500平方除掉其它可用面积,大约能养200头肉牛。
3. 500头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一:牛场建设
1:每栋牛舍长60米、宽10米、中间过道1.5米,双面牛槽,槽宽60厘米、高75厘米、槽深25厘米,每头牛间隔1.1米,地面斜坡15度,要求通风要好。
2:这么一栋牛舍600平方米可以饲养100头牛。根据08年**新物价,建设一栋简易牛棚需投资五万元。
二:料棚建设用地(每100头牛)
1:需长30米、宽8米、高4.5米。共计240平方米的草料鹏,要求通风要好。
2:需求资金约一万元左右
三:量粪池
1:每百头牛需1—1.5亩
2:牛粪可以用来做沼气,种植蘑菇等菌类,养殖蚯蚓等。
四:进牛成本
1:短期育肥:如进400—500斤肉牛,饲养4—5个月。每头牛需成本3000—3500元肉牛款。(肉牛)
2:长期催肥:如进250—350斤小肉牛,饲养7—8个月。每头牛需成本1800—2400元肉牛款。(肉牛)
五:人工、水电
每百头小肉牛2名饲养员,1名管理员月工资每人在600元左右。水电因地适宜。
六:饲料分析
1:粗饲料 每头牛每天需干草6—10斤,如果鲜草12—20斤,小牛均减。
2:精料 肉牛斤料,也就是说500斤的牛每天两次共计5斤精料。800斤的牛每天两次共计8斤精料。
3:精料的配比 60%玉米面,25%麸皮,15%棉豆簸或菜籽饼,5%豆簸。每斤精料预计0.8元左右。
4:每30头肉牛每天使用食盐1斤,如使用酒糟需加少量苏打粉、酵母粉。
七:市场行情分析
1:目前肉牛成牛1000斤以上的活牛毛重价格在8.0元/斤左右。根据市场行情,专家分析3—5年内将会稳步上涨不会下滑。
1:每百头肉牛短期育肥需牛款投资25万—30万元
2:每百头肉牛长期育肥需牛款投资18万—24万元
4. 1000头肉牛养殖场规划
标准化养殖场建成后,年存栏肉牛1000头。 本项目总占地15037.67 m²(合计22.56亩),总建筑面积7336m²,其中:新建牛舍7栋,建筑面积6006m²;综合办公楼480m²;干草库250m²;干粪棚600m²;尿池300m³;蓄水池300m³;青贮池1000m³;氨化池1000m³;消毒池13.5m³及室外配套工程。购置饲料加工设备、运输车辆及配套的供电、供水、排水等辅助设施。
5. 肉牛养殖场实施方案
1、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
2、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3、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流程: 1、写出本人申请。 2、到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 3、到镇政府加盖印章。
4、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6. 1万头肉牛养殖项目
1、夏洛莱改良牛
夏洛莱牛是举世闻名的大型肉牛品种,原产于法国中西部到东南部的夏洛莱省和涅夫勒地区。我国先后两次从法国引进夏洛莱牛,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南方部分地区,并用该品种与我国本地牛杂交来改良黄牛,取得了明显效果。
2、小尾寒羊
小尾寒羊具有早熟、多胎、生长快、体格大、产肉多、繁殖力高等特点。主产于产于我国北方地区,是我国绵羊品种中十分优秀的一种,而且它属于反刍草食家畜,具有较强的合群性,便于放牧管理和圈养管理。
7. 500头肉牛养殖立项报告书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申请肉牛屠宰加工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 (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第十三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