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产养殖病虫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水产养殖病害发生;控制养殖用药,保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 养殖用水
第五条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 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 养殖生产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合理确定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滩涂环境状况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养殖方式。
第九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申领养殖证,并按核准的区域、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 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三条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 水产养殖单位销售自养水产品应当附具《产品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地址,产品种类、规格,出池日期等。
第四章 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
第十五条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第十六条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应当按照有关就业准入的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十八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第十九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控工作。
第二十一条 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用语定义:
健康养殖指通过采用投放无疫病苗种、投喂全价饲料及人为控制养殖环境条件等技术措施,使养殖生物保持最适宜生长和发育的状态,实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养殖方式。
生态养殖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在一定的养殖空间和区域内,通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实现保持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益的一种养殖方式。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 水产养殖病虫害防治
抗生素使用后会进入水生动物的血液循环,大多数被排出体外,极少数会残留在体内,并且随着多次使用在体内蓄积起来。
大量使用抗生素后,会导致水生动物体内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药效越来越差,病害越加难治,此外,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还会造成水生动物肠道内菌群失调,破坏微生态环境,导致体内菌群失调。明确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对象、用量、期限、用法及休药期,做到合理用药,一般按规定使用抗生素后500度日即可视为抗生素代谢完全。中草药是天然绿色植物,是我国特有的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产物,是一类兼有营养和药用双重作用,具备直接杀灭或抑制细菌和增强免疫能力的功能,且能促进营养物质消化吸收的无残留、无耐药性的天然药物。以中草药制剂防病技术为主的养殖生产可以基本取代大量使用抗生素防病治病的传统工艺,对病情的控制度高且不易复发;同时,中草药的成本低廉,使得中草药制剂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使之成为水产品病害防治的福音。目前在渔业养殖作为理气消食,增强食欲的使用的有:陈皮、神曲、麦芽、枳实、山楂等中草药制剂,作为清热解毒、杀菌抗病毒的有金银花、连翘、荆介,柴胡、板蓝根,大蒜素,大竹叶黄连等。3. 水产养殖病虫害图谱
(1)、政经类
主要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总论、政治、法律、军事、经济类图书。例如《毛泽东选集》、《写给大众的中国哲学》、《农户小额贷款知识问答》、《土地转让和房屋买卖》、《结婚、离婚与家庭财产》、《维权诉讼官司怎么打》等等。
(2)、文化类
主要包括文教、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历史地理类图书。例如《中国当代电影》、《诗歌体中国历史》、《儒林外史》、《西游记》等等。
(3)、科技类
主要包括自然科学总论、数理科学和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农业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安全科学等图书。例如《常用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安全优质蔬菜生产与采后处理技术》、《淡水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北方水稻病虫害防治彩色图谱》、《鸡病诊治彩色图谱》等。
(4)、生活类
主要包括医药卫生,以及生活常识类图书。例如《常见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手册》、《常见病家庭中医防治》等等。
(5)、少儿类
主要包括各类型图书中少儿读物类图书。例如《儿童快乐剪贴游戏》、《儿童色彩画入门》、《木偶奇遇记》、《开心女孩》等等。
(6)、综合类
主要包括丛书、百科全书、词典、年鉴等图书,或无法确定类别的其他内容的图书,都可列入综合类。例如《百科知识》、《统计年鉴》等。
4. 水产养殖病害防治
金鼓鱼的常见病害:小瓜虫病、烂尾烂鳍病。小瓜虫病很难治疗,茂名的资深水产研究者陈雄党说,比较有效的治疗方法是用福尔马林全池泼洒,浓度为30ppm,五小时后换水;烂尾烂鳍病容易治疗,只要处理好水质,然后进行消毒,很快就会好起来。消毒可用强氯精或聚维酮碘。
5. 水产养殖病虫害防治员
要看用什么消,碘6个小时后就可以,漂白粉3天,强氯精48小时,石灰5天左右。
给池塘消毒是水产养殖的一个非常重要过程,这不仅涉及到水产是否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最重要的是对于水产的病害以及虫害能够起到一个明显的预防和控制效果。
6. 水产养殖病虫害防治书
当然有效。代森铵属有机硫制剂。纯品为无色结晶,可溶于水。工业品为淡黄色液体,呈中性或弱碱性,有臭鸡蛋味。化学性质较稳定,但超过40℃的高温以后易分解。代森铵防治病害主要是起保护作用,因药液能渗入植物表皮,又兼有治疗作用。对人畜低毒。主要剂型 45%、50%代森铵水溶液。 在水产中,可杀灭水中的车轮虫,每200~250ml,稀释后,可有效预防1亩/米的水体。
7. 水产养殖病虫害有哪些
摘 要:草鱼病毒性出血病、细菌性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俗称草鱼“四病”,是草鱼养殖生产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疾病之一。因其高发病率、高死亡率而严重制约草鱼的生产,直接影响草鱼养殖的经济效益。目前防治该“四病”主要是采用化学药物,这就引发了对环境的污染以及药物的残留对人体造成的严重危害,且易导致该病的病原体(尤其是病原细菌)产生抗药性而难以达到理想的疗效等恶性循环的现象。中草药毒副作用小,药性残留最低、残留期短而不会污染养殖水体等环境,能抗菌、抗病毒且不易产生耐药性,甚至还能促进鱼类生长,因而具有化学药物无以比拟的优点。所以,中草药在今后的无公害水产养殖中将成为预防鱼病主要考虑的对象。
8. 水产养殖病虫害防治方法
海洋渔业技术主要研究海洋渔类养殖、捕捞、采集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渔场调查分析、渔业水域环境监测等。例如:带鱼、大黄鱼、小黄鱼的捕捞,近海渔业养殖、储藏、运输、销售,渔船、渔具制造和海产品加工等。
课程体系
《海水养殖》、《现代渔业养殖技术》、《观赏鱼类养殖》、《水产动物病害防治技术》、《水产动物营养与饲养》、《水生生物应用技术》、《养殖水化学》、《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安全》、《海洋渔业技术学》。
9. 水产养殖病虫害检测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拓展资料:
如何开始水产养殖?
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
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10. 水产养殖疾病
水产养殖腐植酸钠能溶于海水。腐植酸钠为乌黑的无定性颗粒。它无毒无臭无腐蚀,极易于水。 1.在养鱼生产中的应用 腐植酸能提高水产动物饲料利用率,促进动物生长,增强机体抵抗力,降低发病率、死亡率,特别是对于提高鱼越冬、长途运输的抗应激能力作用显著。试验表明,腐植酸的用法有多种,可用其浸泡鱼种,也可在饵料中添加。常顺(2002)报道,在活鱼运输过程中,使用0.002%浓度腐植酸添加于运输水体中可净化水质,提高运输成活率。简便易行,效果很好。同时也起到了药浴鱼体的作用,又不对鱼类产生任何毒、副作用;用其添加饲料长年喂鱼,可降低饲料系数8%~12%,增加单产10%~15%。且商品鱼体质强,表皮粘液丰富,肉味鲜美似江鱼,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绿色食品。北京海淀区畜牧水产局试用0.1%~0.3%浓度的腐植酸溶液,给2000尾运输时受伤的鱼种浸泡30分钟,7~10天后伤口即愈合,且鱼种全部存活,而未经腐植酸处理的2000尾受伤鱼种,伤口恢复慢,且一周内死去150尾。腐植酸配成300×10-6~400×10-6的消毒液,浸泡鱼种5分钟,对水霉病、肠炎等常见病具有特殊的预防作用。在鱼料中使用,饲料转化率可提高8%~13%,越冬死亡率降低10%以上,长途运输死亡率明显下降。 2.在虾、蟹生产中的应用 在对虾饲料中添加0.1%以上生化黄腐酸,结果提高了对虾酚氧化酶(PO)、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溶菌酶(ISZ)等酶活性,增强了对虾免疫力,提高了对虾成活率。研究表明,在对虾饲料中加入生化黄腐酸,饲料转化率、生长速度分别提高12.5%~15.8%、8.3%~14.6%,死亡率、发病率降低50%。生化黄腐酸还有净化水质的作用,通过络合作用,替代EDTA用于虾蟹育苗时的海水处理,消除海水中重金属的毒性,降低水中氨氮和亚硝酸盐含量,吸附了有机物的生化黄腐酸有助于绿藻和蓝藻生长,增加水中溶氧量,为对虾的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幼体变态和提高成活率,从而提高对虾产量、降低饵料系数、提高经济效益。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在对虾育苗海水中,用5×10-6浓度的腐植酸进行处理,试验池受精卵的孵化率高达98%,而对照组仅53%;试验池从无节幼体至蚤状幼体的平均成活率比对照池高10%以上,试验池的单位出苗量比对照池提高75%以上,试验池的仔虾出池时间可提前1~2天。用腐植酸改性剂F-1、F-2作河蟹、甲鱼饲料添加剂和幼体浸泡剂观察:河蟹经过6个月饲料添加F-1的养殖,结果死蟹数量减少,亩产增加20千克,投入产出比为1∶55,河蟹幼体用F-2药剂浸泡试验表明,幼蟹成活率提高10%;甲鱼使用腐植酸改性剂F-1后,平均增重提高5.7%,成活率提高12.14%,使用F-2浸泡幼鳖,平均成活率提高7%,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