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蛙养殖技巧大全
林蛙过冬基本就是冬眠,在水中石头下很多的林蛙聚在一起
2. 林蛙养殖技术视频教程
其实稻田除了种水稻,还可以种其它农作物,比如在我们四川地区都是邱林地区站多。就拿我们地区来说,每年在农历正月二十,二三,就播和育苗,在三月可以插秧,收稻谷在六月尾七月初就收割完,这几个月稻田里可种小麦,油莱,青菜,白菜,反正种的作物比较多,这样也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
3. 林蛙的养殖方法
答案是搭建养殖场地
林蛙喜欢没有强烈光照、湿润凉爽的环境中生活,对于养殖环境无特别的要求,可利用一闲散空地搭建养殖场地。最 好是地势较高、有清洁水源、排水方便的地区,也可利用河水、井水和自来水。
4. 林蛙养殖技术大全(人工圈养林蛙)
1、一般林蛙家养只要给它提供适宜的生存条件,就能够生活很久,林蛙的寿命大约是7-8年左右。林蛙是欧洲林蛙的中国亚种,商品名称是哈士蟆。它主要是分布在中国北部,西伯利亚以及朝鲜等也有分布,每个地区的个体变异很大,头体以及四肢也很较细长,行动比较敏捷,跳跃力非常强。
2、养殖林蛙的时间一般是在春天,首先一定要将蛙卵放置在孵化池里面,在蛙卵孵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淡水的质量,及时交换水分,饲养科学,及时预防蛙病。
3、一般在入蜇适应期也就是冬季的早期,这时秋冬的气候不是很稳定。在此期间,林蛙会从肺呼吸变成皮肤呼吸,但这需要一个适应过程。遇到气候变化影响时,林蛙会一直调整自己的生理功能,当温度降低时,林蛙就会进入水中,当温度升高时,林蛙就会出来进行活动。
5. 农村大叔揭秘养殖林蛙的核心秘密
1、养殖场地的选择
场地的选择,要结合林蛙的生活习性、当地的自然资源、自身投资能力。
林蛙喜欢温暖潮湿、林木水草多的地方,一般来说,资金不多的情况,可以选择当地山区沟谷,林木水草丰茂,湿地面积较大的地方,架设围栏等进行散养或半人工养殖
资金实力强的呢,可以选择全人工模式,通过各种围栏、或者网箱或者网棚;
再或者投资建设日光温室大棚,可以大大延长林蛙生长时间,缩短养殖周期。
2、繁殖场地选择
繁殖场地是林蛙孵化的重要场所,一般选择在光照充足、向阳背风的地方,根据养殖场地需要量,建设繁殖场的标准,分别建设产卵孵化池、饲养变态池。
3、食物
转入饲养池的蝌蚪,7天后第一次开始以单细胞藻类、豆腐渣、豆浆等作为食物,一周后开始可以将麦麸、豆饼、玉米面和鲜小雨渣混合蒸熟投喂,,也可以喂食青菜叶、猪肺、蛋黄、豆饼粉等,早、晚各一次,在控制好水温、水质、食物的情况下,一般35+天左右完成变态发育形成幼蛙。
幼蛙的食物,一般可以通过堆放发酵养殖动物粪便或秸秆等有机质,滋生一些蝇蛆、蚊蝇等小昆虫供取食,也可补充黄粉虫、蚜虫。20+天的幼蛙,食量开始增大,可以补充配合饲料。
4、越冬/降温的措施,
东北养殖重点在越冬准备避免冻死,南方养殖重点预防40℃会热死。
冬天只要北方养殖注意在入冬前加强饲养提高林蛙抗寒能力,水深保持2m,尽量保持水中含氧量和水温。
而在南方的夏季,可以多架设遮阳遮荫设备,喷洒降温设备、勤换水、增加水深等措施避免夏眠,延长生长期。
5、防止禽兽、蛇类等天敌捕食
幼蛙个体较小,此时应加强天敌防范,主要防备蚂蚁、老鼠、蛇、步甲科昆虫。
成蛙防备老鼠、蛇、猛禽等的捕食。
此外还有水质的管理,要结合林蛙的生长时期,以保持水质清洁、水温、含氧量合理为主。
6. 林蛙怎么养殖
一、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名录调整
根据专家研究论证意见,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对其他蛙类,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将本着科学性优先和兼顾管理可操作性的总体原则,共同确定分类划分方案,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
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衔接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相关蛙类管理调整工作交接到位;要做好相关证件撤回注销和档案资料移交,主动告知从业者相关管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全交接到位的,可协商通过设立一定过渡期等措施,确保有关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三、加大保护力度,打击违法活动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相关蛙类野生资源保护力度,利用活动仅限于增养殖群体。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捕捞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确需捕捞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报经相关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内,按照限额捕捞。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把蛙类保护与当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开展捕捞利用活动;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出售、购买、利用相关蛙类野生资源的行为。
四、规范养殖管理,科学增殖放流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蛙类的养殖管理,强化苗种生产审批和监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确定的养殖区和限养区内从事养殖生产的,要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科学合理安排蛙类野外增殖放流,扩大种群规模,加强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保护种质资源。
五、加强科学监测,强化保护宣传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底调查,准确掌握蛙类野生资源状况,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保护体系,全方位提升野生蛙类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蛙类分布的自然保护区域、重要栖息地等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严防破坏野外生境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建立信息发布和有奖举报机制,主动公开蛙类野生资源和栖息地状况,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开展蛙类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蛙类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