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证办理条件申请?
一是办理养殖场项目及用地备案手续。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盖章,乡镇办事处同意,到所在区畜牧局办理养殖项目备案手续。再凭区畜牧局办理的养殖备案表,直接到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养殖场用地备案手续。
二是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可直接申请到所在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或动物防疫所办理。在具体办理中,可咨询所在区畜牧兽医部门。
二、畜牧养殖证怎么办理?
办理畜牧养殖证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和申请表格,具体需要向当地畜牧业行政部门咨询。一般来说,办理畜牧养殖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畜牧养殖经营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健康证或兽医鉴定书等。另外,为了能够方便顺利办理证件,还要准备各类办理所需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畜牧养殖证办理条件?
你指的应该是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个有一个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可以对照每条整改之后申请。
四、办理畜牧养殖证的条件?
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国家和省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并符合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布局的要求;
2、种畜禽生产群体规模达到育种、制种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数量要求;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4、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和动物福利设施设备,以及家畜粪污和养殖废弃物等环保处理设施;
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完整的系谱和各项生产性能记录,各类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引种渠道规范且质量符合标准;
6、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疫设施和防疫条件、检疫条件,无一、二类传染病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疫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家畜配种、冻精胚胎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当地畜禽改良规划和配种站(点)的布局要求。
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应当向市畜牧兽医局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4份,纸质);
2、育种或者制种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3、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4、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家畜系谱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5、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6、种畜禽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7、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新设立的企业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前款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土地使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
五、养猪证办理条件?
1、营业执照。开办养猪场,不管性质属于公司还是个体户,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2、畜禽标识代码。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3、环评手续。年出栏量5000 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年出栏量5000 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要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首先养猪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法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持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5、土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到本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只要符合养殖用地要求,不在禁养区,办理不难。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果猪场的经营业务包括种猪,在满足《畜牧法》软硬件要求的基础上,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7、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如果猪场的业务包括这部分,要对标《畜牧法》的要求,符合条件后向本地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8、建设施工许可证。没有这个证不能施工,办理时需要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材料,到建设局申请。
六、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
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七、养殖证如何办理?
养殖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向乡镇畜牧兽医部门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防疫制度、消毒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养殖档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批复(乡镇国土部门出具),非禁养区证明(乡镇政府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