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流程)

养殖吧 2022-12-03 09:16 编辑:admin 235阅读

1. 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流程

需要的手续:

1.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产品销售还要经过商检、动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局、卫生局、工商局办理产品登记备案(进口报关单盒检疫证明、装箱单等资料)。

3.所有的产品必须要有中文说明或产品介绍。

  销售进口商品的流程:

1.在中国找一进出口贸易公司或直接找一货代进行代办清关等业务,再或者可直接在国外的出口口岸或国内找一货代,告知其运输方式为DDP(及门到门配送)。

2.把国内当地收货人的详细地址告知与货代,他们便会报出其将货物从国外送货上门的具体价格。

3.可以多选择几家货代进行报价对比。

4.如果是一般贸易项下的普通货物,在进口清关完税后,即可进行销售。

5.?最好让国外出口方提供原产地证,这样可以减免进口国的关税。

2. 动物养殖审批手续

1、选址和土地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

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

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

2、注意是否禁养区

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3.、动物防疫证明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

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4.、环评手续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

5、营业执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 出口养殖场备案管理规定

你好,安全出口不需要备案,需要现场有明确的布置图。

所谓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的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火灾损失,在建筑防火设计时,除按要求设置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外,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应有明显标志。

4. 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流程及费用

首先养殖场的负责人必须要先在当地申请土地使用的备案手续,然后跟国土局以及农业局签订土地的使用协议,接着就是请当地的环境测评部门评估一下土地选址是否符合,如果选址符合要求,那么后期建设好养殖场之后,还必须要领取排污的许可证件,动物防疫的合格证以及养殖的证件。现在想要在农村办理养殖场,需要满足的规定和条件还是比较多的,首先就是养殖场所选的地皮必须属于是非农田土地,而且土地的面积小

5. 养殖场出口备案证书

答案是:1、养殖用地证明

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是可以办理的。

2、环评手续

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

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许可证

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6. 畜禽养殖场备案

养殖场需要办的证件:

1、备案登记

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区别,在于养殖是需要申请备案的,备案的内容包括具备一定规模养殖场,主要流程是: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养殖档案

这个养殖档案就是一个笔记,包括养殖的品种、数量、还有打疫苗的来源以及出栏和入栏的记录,吃的饲料是什么,病了的话又吃了什么药物等等一系列问题。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这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周边的环境是不是适合做养殖,其实做养殖不是有块地方搭个房子就可以的,是需要建设配套设施的,像是污水处理、粪污处理等等,达到相应标准就能获得合格证了。主要流程:填申请书、设备清单、人员详单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意,搞养殖的,必须要有了它才能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执照。

4、经营许可证

只有有了经营许可证,才算是合法养殖。办理步骤:填写申请书、写明资金来源与营业执照等去主管部门申请。这里要注意,如果是特殊养殖的话,要去升级的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等待同意之后再报农业部门核定,然后再去专业部门申请。

5、环评

做养殖就要过环评,不然不让养。先去环保局管理科领一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之后拿着土地合同去环保局保卫科交表,等待环保局到现场勘查并且审核通过之后,环评的证书就拿到了。但是如果你的养殖项目和水土保护有牵扯的话,还得有一份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有关水生动物保护的,还得有渔政部门的意见。

以上的这些证,是缺一不可的,万一要是遇到拆迁的话,补助可就没了,到时候想哭都来不及,因此大家在养殖时,一定要记得申请这些证哦。

7. 养殖场海关备案登记证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自收到申请人电子提交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备案或驳回备案的决定。

海关总署核准备案或驳回备案一律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申请人。

8. 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流程及手续

1.申报。由养殖场业主向拟选址所在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初步选址。乡镇(街道)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动物防疫等站所,对申报的畜禽养殖场建设用地进行初步查勘,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3.防疫条件审核。乡镇(街道)意见通过后,养殖场业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经现场勘查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防疫条件意见。

4.环评审查。大型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审批并出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养殖场建成营运后需要由养殖场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报备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小型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实行网上备案管理。

5.用地备案。选址审核通过后到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备案。养殖业主占用林地建场的,需报经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

6.审核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防疫设施设备完成后,养殖场业主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防疫条件验收合格的,按行政审批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养殖场备案。上述条件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予以备案,并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第四十六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4.《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46号)“将设施农用地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9. 出口动物养殖场备案流程图

行政许可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依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的方式:书面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申请单位向市商委提出申请,市商委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单位。

行政许可承诺期限:商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专家审查时间除外)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请人。

10. 出口畜禽原料养殖场备案

(一)用地单位(个人)的申请书(注:若以个人申请材料中只涉及个人;若以单位申请材料中只涉及单位);

(二)用地单位(单位法人)身份证明;

(三)用地单位(个人)出具保证书及与政府签订复垦协议书;

(四)镇政府对养殖用地单位的批复及恢复土地原貌的强制意见;

(五)用地单位(个人)出具取得土地证明(只限自留地)或用地承包合同(使用土地补偿费支付证明),提供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其中涉及土地流转的,应附加农业部门对该宗土地的流转意见;

(六)国土资源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七)畜牧兽医局出具的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八)用地勘测定界图(带坐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现场照片(标注用地位置),另外附加一份平面布置图,详尽标注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坐标并标注出硬化用地部分,同时填写设施农用地分类明细表

(九)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十)畜禽养殖用地备案申请审批表;

(十一)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对养殖单位的备案意见及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