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养殖需要办哪些手续,在哪可以办到,要怎么办?
原发布者:土流网
农村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朋友问农村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以下是南江县新建养殖场的流程及程序,供大家参考: 1.选址。由业主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指派专人现场查看。建设选址地不得在《巴中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指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 2.相关手续。要分别取得国土、环保部门的用地许可和环评审批;建设完工后,按程序向农业部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由上可知,在农村办养殖场要解决两件大事,一是找场地;二是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办养殖场应申请什么样的地?如何申请养殖用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办理? 办养殖场应申请什么样的地?如何申请养殖场地? 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的规定,申请养殖用地总的原则是: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也可利用自家宅基地。那么,如何申请养殖场地?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
二、养鹿厂执照怎么办理
在农村搞一般畜禽养殖不需要任何手续,特种养殖就不同了。要办理《驯养繁殖证》水生的要到当地海洋与渔业局。
家禽畜与当地农业局。动物防疫合格证要到当地兽医站。
营业执照工商局
税务登记税务局
以个人名义申请合作社,多种养殖业可以在一起成立与一个合作社发下:
到工商局去办理。
1、你要5个农民身份证还要村里开的证明说明他们是本村农民,然后就是要起好名字。
2、还要8个工作人员的身份证。
三、农村养殖业办什么手续
那就看你想养殖什么,如果是一般的鱼,不用办手续,如果是养鸡和养猪等,那么要到动物防疫站办理养殖许可和签订疫苗使用许可,也要交点钱,但是去那拿疫苗不用钱。
还就是到畜牧局办理养殖许可,说明你养的不是野生的和具有攻击性的动物,比如狼狗、藏獒、蛇、等等。
如果是养殖特种动物,那就要很多手续,比如养梅花鹿,除上述外,要去林业局、农业局、动物防疫站、工商局、公安局等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山东烟台农村办个养殖手续的流程
办理养殖场的程序是:
一、办理入区审批。拟建设规模养殖场占地面积在50到500亩之间的需要办理农事项目入区审批,首先到乡镇、街道选择符合土地性质及规划要求的地块,然后到土地部门及规划部门进行确认,最后动监局将派相关人员到备选地块现场审查防疫条件,符合上述条件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到区动监局进行备案完成入区审批。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农事项目入区审核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场区平面图、土地租赁协议。
二、进行养殖场规划建设。入区审批办结后,养殖场可以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随时向区动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
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须符合以下条款的规定:
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区动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工商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