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为一代民族英雄
在史可法“无功”方面,部分学者为“恢复史可法的历史地位”和证明史可法在弘光年间的作为,相继罗列出史可法“有功”的论据,典型如刘立人先生所言:“一.建立弘光政权;二.自请江北督师;三.调停四藩镇;四.设立礼贤馆;五.复书多尔衮;六.书谏小朝廷;七.苦斗在前线;八.死守于孤城。”下面就其最主要的几条论据进行商榷。第一,在建立弘光政权方面,不可否认史可法作为较有实权的明朝南京兵部尚书,在弘光朝廷建立上确实有一定贡献,但“但主持建立弘光政权一项,对明王朝就有再造之功,仅此,就足以当得民族英雄事业”显然是不合实际的。事实上,史可法起初在拥立上与马士英达成一致:“以亲以贤,惟桂乃可”(姜曰广《过江七事》),对福王承继大统表示疑虑。他被马士英出卖,福王朱由崧即位已成定局时,他才被迫表态支持,完全丧失了政治上的主导权,“主持建立”和“再造之功”如何谈起?
第二,史可法“自请江北督师”与拥立一事关联紧密。它非但不能论证史可法以国事为重毅然奔向一线,而是史可法在拥立上犯下致命错误后,被新建的弘光朝廷彻底排挤出中心权力圈的最直接表现。朱由崧不可能宠信一个直接并公开指责其“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并公然申明其“不可立”的臣下,史可法只有被迫“自请江北督师”,从朱由崧的眼中彻底消失。另外,史可法在江北督师最关键的一年几乎毫无动作、贻误战机,将无数大好机会统统浪费,对江北防务在翌年的全线崩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其称为史可法的“作为”乃至“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第三,史可法在调度四镇上可谓殚精竭虑、费尽心机。且不说四镇武将飞扬跋扈完全是史可法定策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史可法必须为自己一手造出的局面“埋单”,一方面史可法督师一年,藩镇自行其是如故,另一方面待清军南下时江北明军防线一触即溃,四镇武将除黄得功外全部叛国投敌,印证了史可法的所谓“调度”之无用和驭将无能,在江北防务上史可法也同样难辞其咎,将其称为“功”完全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第四,史可法在给多尔衮的复书中表明,以史可法为代表的弘光朝廷偏安一隅、苟且偷生、心虚气短。史可法对多尔衮的危言恫吓非但不敢“接招”,反倒对清廷击败农民军占领北京大加赞美:“此等举动,震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在明知吴三桂引狼入室、叛国投敌的情况下在信中仍不敢揭露:“忽传我大将军吴三桂假兵贵国,破走逆成”,并且仍没有认识到满洲贵族对南明朝廷的危险性,一厢情愿地希望两家结好剿杀农民军:“从此两国世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休乎”。凡此种种都说明了在严峻的政治局势下,史可法仍没有从“联虏平寇”的迷梦中清醒过来,措辞小心卑微,唯恐触怒清廷。这封复书所起的作用只能是助长多尔衮等满洲军事贵族的骄狂气焰,对振奋本方士气可谓一点作用也无,将其称之为“功”明显是无中生有。
第五,史可法在弘光年间的军事行动只有两次,而且两次都谈不上“苦斗”。第一次是一六四五年初史可法安排高杰北上(这次向黄河流域推进的行动从行军路线来看,目的也并非是抗清而是“剿匪”,应付清廷对弘光政权“未出一兵一卒”攻打农民军的指责,在未来的和谈上加上点砝码),但仗未开打,高杰军中将领许定国已暗中降清,刺杀了主帅高杰并携部投入清军帐下。但在高杰部实力尚算完好的情况下,史可法没有看出清军无力南下的虚实,不但没乘机部署战略北上或至少稳定河南局面,而且惊慌失措地亡命南逃,“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公不驻”(阎尔梅《阎古古全集》),令人痛惜。
第二次即是著名的“死守扬州”,在这场几乎不能称之为“战役”的军事行动中,史可法军事上的低能也暴露无遗。1645年四月清军主帅多铎率军南攻,一路州县望风归附,明军一触即溃,清军于四月十八日兵临扬州城下,二十四日开始攻城,夜间用红衣大炮攻破城墙,二十五日扬州即告失守,史可法的抵抗时间只有区区一天。在清军南侵的紧急情况下,史可法方寸大乱,六神无主,竟一天三次发出令箭,官员应廷吉不由感叹“阁部方寸乱矣”。且在战役过程中,史可法不肯趁清军立足未稳之际发兵,却主张“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乃待其毙”,另外对部下出城降清的举动也因恐惧城中内乱而不加制止。所以说“史可法领导的扬州保卫战,乃清兵入关以来第一次遇到的最猛烈抵抗”乃至“给予对方以重大杀伤”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些观点不仅对史可法的抵抗能力做了过高的估计,而且无视了清军入关后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军的英勇抵抗,是不负责任的。
客观地说,史可法并非志大才疏,更非一无是处。他早年任西安府推官时就因赈灾得力而崭露头角,广受好评,在镇压农民起义军时也有所成果,被士人所誉“有文武才”“能平剧盗”,品衔也随之节节上升,崇祯后期已经官至户部右侍郎、南京兵部尚书,成为明朝南京政府班子中最具实权的大员,没有一些才学本领是不可能的。但史可法的政治地位骤然上升是在弘光时期,从南京兵部尚书骤升至内阁大学士,史可法无疑缺乏必要的宦海历练和长期处于上位磨砺出的全局视野,从心理到能力上都不适应。这导致他战略眼光不足,政治手段幼稚,从而犯下一系列军国决策上的重大失误,直接导致了南明弘光政权的瓦解并埋下了后几个南明政权覆灭的隐患。
勉强可以算是。
他的气节是足够的,就是功绩差点。不过以当时南明的混乱程度来说,他也很难做到更好。所以就算是吧。
但实际上,他是不如李定国的。只不过他英勇就义了,名气比较大而已。李定国是和郑成功一样的人物。
史可法,明末抗清名将,在抗清时英勇殉国。按民族英雄的最低标准来衡量他――对内保卫国家政权或在对外斗争中作出贡献。就现在而论,无论是大明还是大清,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在当时是并立的两个政权。是内部斗争。所以,史可法是抗清名将,不能算是民族英雄。
当然是。史可法在明朝末期清军入关后,奉命守扬州。他忠于职守,奋勇抵抗。因兵力不足,后扬州被清军攻破,史可法壮烈殉国。清军灭绝人性,攻入扬州后杀害无辜百姓十万人,成为清朝的齐天大耻。
第一,英雄,在国家、民族或他人有巨大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做出惊天地泣鬼神的人。史可法可算英雄。第二,民族英雄,是在民族受到外来民族侵略时,自已决然参与过来抵抗外族入侵并做出一番事业的人。史可法不可是民族英雄。第三,史可法是一个带领军民抗清的名将名臣,是一个文人,又是忠于名节的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