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寿林是谁?

养殖吧 2022-12-07 04:22 编辑:admin 219阅读

不对吧,王寿林,1881年生人,山东青岛人,哈佛大学微生物系毕业,现任中国微生物研究所所长,微生物系教授。中国著名海洋微生物学家。

淹没于金钱漩涡的组织部长――王寿林犯罪纪实

近日,当他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64.13万元和美元1万元时,他知道自己的政治生命由此终结。

他叫王寿林,原安徽省亳州市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7日当其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执行逮捕时,他刚刚44岁。从他任职经历看,其仕途可谓顺风顺雨,如日中天。1997年11月刚至35岁的王寿林已经成为含山县委副书记,接着在短短的4年时间里,至2001年10月他已经走过了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官位阶梯。2004年11月他又被调任亳州市委组织部长,成为年轻的副厅级干部,爬到了其人生政治生命的顶峰。

2005年12月,组织上在调查含山县有关案件过程中,发现王寿林在担任含山县委书记期间收受钱财问题。2006年9月,王寿林被立案调查至案发。

一名年轻的政治“新星”,这么快地成为自我焚烧的“流星”,在让人为其挽惜的同时,也为其对金钱的贪婪所痛恨。透过王寿林的犯罪过程,可以发现他同样是一个在市场经济漩涡中,被金钱关系裹进“深水”难以自救的腐败典型。

把服务企业发展变成权钱交易平台

王寿林的“下水”,源于为企业发展的“排忧解难”上。在其全部受贿金额64万余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中,仅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在七年时间里就先后十三次为其送去了52万元的人民币和1万美元。而这个企业公司也在王寿林的关照帮助下,完成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嬗变”。

1998年6月,当时担任含山县某粮油贸易商行总经理的魏某,租赁了该县粮食局下属的植物油厂,约定租期三年,录用原厂一半数量的干部职工,并将原油厂更名为油脂厂。但租赁经营不久,未被录用安排的原厂职工到企业闹事,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为请政府出面做工作,魏某找到时任该县县长的王寿林。王寿林答应后并安排有关人员出面协调,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为表示对王寿林的感谢,2000年6月份的一天,魏某到王寿林的家里,送给王妻吴某现金1万元。事后吴某将此事告之王寿林。

2000年6月份,油脂厂进入收购油菜籽的旺季。由于该厂运输油菜籽的车辆想多拉快跑,经常超载,于是频繁被该县交警部门罚款并扣车,造成油脂厂原料供应脱节。魏某在多次出面找交警部门协调无效情况下,便找到王寿林帮忙为运输车辆开绿灯。后经王寿林安排人员出面协调,使该厂运输油菜籽的车辆一律放行。魏某为表谢意,于2000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到王寿林办公室,送其现金2万元。当年下半年油脂厂又遇到一件头疼事,当地的“人头”陶某经常到该厂强买强卖、聚众闹事,并扬言要把魏某赶出含山县。已将王寿林视为靠山的魏某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即找到王寿林,要求让陶某给其公开道歉,以挽回不良影响,王寿林即安排分管领导解决了此事。为致谢意,2001年元月份的一天上午,魏某到王寿林办公室,又给其送现金3万元。

随着企业难题的一个个解决,魏某的感谢费遂步上涨。当由1万元升至3万元的时候,王寿林笑纳金钱后,更使双方的相互利用关系心照不宣。在王寿林的心里,“扶植”企业发展,真像栽种一棵“摇钱树”。而在魏某看来,开拓企业的未来,壮大企业的发展,就离不开王寿林的“劈荆斩棘”,逢山开路和遇水架桥。事情的发展果真如此。

2000年魏某已由油脂厂厂长转变为由该县五家公司联合成立的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2001年上半年,该公司获得了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如能进一步获得国家级的该项称号,按照有关规定,则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作为企业的领头人董事长,魏某深知荣誉的重要。2001年10月的一天,魏某携带10万元现金,径直上了王寿林的办公室,要求其支持并出面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王寿林答应全力支持运作并收下此巨额款项。此后在王寿林的倾力协助下,经层层推荐,2002年12月该公司被国家十部委联合批准为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到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一心想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魏某,时刻都在谋划着巩固公司的基础,扩大企业的实力。2002年元月份的一天下午,魏某到王寿林办公室,放下10万元现金后,当面提出收购该县某养鹿场的要求。王寿林答应尽快让养鹿场改制,并允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让魏某购买。后在王寿林的安排和多次过问下,2002年11月魏某如愿收购了该养鹿场。吃下养鹿场后,魏某又把眼睛盯上了油脂厂由租赁经营改为破产收购上。2003年1月,魏某与王寿林同在合肥参加全省“两会”期间的一个晚上,魏某宴请王寿林吃饭,并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王寿林。王寿林答应回县后尽快安排此事。饭后魏某在宾馆房间送给王寿林现金5万元。

2003年2月,在王寿林的安排、催促下,油脂厂加快改制步伐。同年3月法院宣告油脂公司破产,委托对外拍卖、竞拍底价为500万元。由于只有魏某一人参与竞买,且其只愿出价400万元。为保证低价收购成功,魏某为此又去找王寿林给予支持。王寿林答应考虑其要求。后王寿林表态同意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给拍卖公司,以补贴魏某买断油脂厂出价不足部分的意见,使魏某如愿以偿的达到收购目的。但此后,由于该县政府未能及时将100万元财政补贴款拨出,致使魏某不能拿到油脂公司的产权证。困难面前他又想到了王寿林。2003年4月中旬的一天,已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王寿林接受魏某请其吃饭的邀请,席间魏某请王催促县政府尽快落实100万元补贴款的拨付,王寿林当即打电话给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抓紧办理。魏某又给王寿林送现金1万元。同年7月份的一天,当魏某顺利拿下油脂公司的产权证后,又到王寿林的办公室,送其现金10万元。同年9月,当其二人一同参加该市市委、市政府在福州召开的“投资环境说明会”期间,魏某又送给王寿林现金2万元。

2004年5月,又到了魏某公司收购油菜籽的旺季。因公司周转资金紧张,魏找到王寿林,要求从财政间歇资金中暂借几百万元应急。王为此与县有关人员一起赶到省城,找省财政厅领导汇报。省厅同意出借但要求须由县财政担保,王寿林等人当即商议后同意担保,同年5月下旬,魏某顺利借到了500万元财政间歇资金。为表示感谢,魏某又送给王寿林1万美元。

在王寿林与魏某的个人关系上,他们已经达到有求必应,有困必帮的程度。魏某在其企业风光之时,自然不会忘记曾助其日益腾达的“哥们”王寿林。2004年11月,王寿林调任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二人依然保持着密切地联系。自2005年春节至2005年10月期间,魏某借看望,王家人北京旅游,以及祝贺王家乔迁新居的机会,先后三次给王寿林送现金8万元,以感谢他多年来给予的支持和关照。

把调整使用安排干部的权力变为卖官受贿筹码

对于“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光跑不送,不会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官场潜规则,王寿林虽然年轻,但也运用地得心应手,收获颇丰。

2002年下半年,时任含山县某镇长的谷某,因与该镇书记关系不够融洽,想调整一下工作岗位,找王寿林汇报后,王寿林表示待调整干部时再考虑。2003年春节前后谷某先后两次到王寿林家送现金7000元。同年4月经王寿林提议,谷某调任另一乡乡长。2004年2月,经王寿林同意,谷被任命某乡党委书记,同年4月谷又被任命为合并后的某镇党委书记。2005年春节前,谷为致谢意,给王寿林家送去2000元购物卡。

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时任含山县某镇党委书记的方某到王寿林家,请王在乡镇换届时把其调至县城工作。因该镇要升格为副处级标准镇,王寿林透露此消息后,让方某安心工作。方某在临走时送给王寿林5000元现金。当年下半年方被连任为该镇党委书记。2004年3月,经王寿林同意,方某被任命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年6月的一天,方为感谢王寿林的帮助,给其送去现金1万元。

就是按照这种方式,王寿林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先后收受8名干部所送感谢费现金8.5万元,购物卡7000元。即便是确定一个县里定点接待的酒店,王寿林也要笑纳丰厚的财物。该县一个大酒店的经理高某,为能让该酒店成为县委、县政府定点接待场所,便在酒店开业前后,先后三次给王寿林送去现金1.5万元,以及价值1300元的掌上电脑和价值1.3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在王寿林的同意和安排下,该酒店成为该县使用的定点接待宾馆。

主动认罪,自首立功依法获轻判

王寿林的政治嗅觉很灵敏。2006年7月22日离其案发仅仅月余的时候,他已感觉到了自身的情况不妙。于是他拿出以前收受的17万元现金,秘密存入了安徽省纪委设立的廉政帐户,想以此蒙混过关。

2006年9月7日,在其接受纪委调查期间,王寿林又主动交待了全部违法违纪事实,并多次写信要求其妻子吴某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全部退赔上缴了赃款赃物。同时他还检举揭发了他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并经查证属实。庭审期间,王寿林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当庭认罪态度诚恳。只求得到法庭的减轻处罚。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遂于近日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该案留给社会的思考

王寿林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含山县原县政府、县委主要领导职务期间。且其收受钱财的“重头戏”在于为魏某企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社会深思,值得领导干部警惕的问题。

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稳定一方治安,本是一个地方领导的政治理念;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农不稳的工作思路早已成为基层干部的“口头禅”;优化经济环境,改善投资条件,加大招商力度,推进建设发展,也已成为检验地方领导干部工作能力、政绩优劣的试金石和衡量尺度。领导就是服务,而服务就要与企业接触,与老板结识,就要为企业面临的问题排忧解难,还要为企业的做大做强撑腰打气,鸣锣开道,甚或要保驾护航。而企业老板要感谢支持,感谢帮助,由此便有了宴请、招待、送礼、送钱的举动,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怎么办?

王寿林笑纳了、接受了、结果出事判刑了。在其所为魏某企业提供的服务中,有些是应该的,也有些是不当的。比如在企业的改制、破产、兼并、收购问题上,在财政担保借贷财政间歇资金上,在财政拨款百万元补偿企业拍卖款上,在协调超载车辆的管理上,都有不恰当甚至是失去原则的问题。正是这些失去原则的不当行政权力干预,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发展秩序,遗留了许多矛盾和隐患。由此又引出权钱交易的幕后操作,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换取个人非法利益的工具和资本,受到法律的惩处自然是咎由自取。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缺乏自警、自省、自律意志的掌权者,出事是必然的。滥用权力就是自毁,以权谋私的结局是痛苦的。王寿林的下场又是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