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档案怎么办理(养殖档案怎么填写)

养殖吧 2022-12-04 05:16 编辑:admin 135阅读

1. 养殖档案怎么办理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并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5)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地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工作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延伸阅读:新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

在进行养殖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养殖场的场址,而在选定养殖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殖场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资料来源:兽医全在线)

2. 养殖档案怎么填写

一、备案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资料审查。(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受理后将全部申请材料转送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核查备案。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除技术评审和企业整改时间外,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四、备案登记。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获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通过邮寄或现场发放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代码由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备案顺序统一编号,每个养殖场只有1个养殖代码。养殖代码由6位县(市、区)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3. 养殖档案怎么写

畜禽养殖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种羊场系谱档案_畜牧兽医_农林牧渔_专业资料 场名: 种羊系谱、生产发育状况记录卡基 本情况品性种别 耳标号 出生日期 胎次父: 系谱挡案记录卡等等都要规范操作才行。

4. 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2、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三章 养殖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5. 养殖场档案本

直接跟当地的防疫员领取就可以,如果他们没有可以到当地的动物防疫监督站,他们也没有需要到农业局畜牧部门领取,养殖档案是免费的,不过一般是规模场才需要建养殖档案,散户的话是一个村一本养殖档案,在防疫员手中或是乡镇的动物防疫站。

6. 养殖档案保存时间

不需要钱,但需要正规的手续。先是工商注册,网上可以搞定。还需要确定厂址,我记得养殖企业离公路和民居还有要求。如果在农村弄还需要请国土所来测量土地并支付每亩若干的复耕费。除此之外还需要畜牧局的养殖许可,安全卫生许可。

我记得有些厂舍还需要符合国标。基本就这些吧,希望帮到你!祝好运

7. 养殖档案填写范本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8. 养殖档案在哪里办理

1、备案登记

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区别,在于养殖是需要申请备案的,备案的内容包括具备一定规模养殖场,主要流程是: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养殖档案

这个养殖档案就是一个笔记,包括养殖的品种、数量、还有打疫苗的来源以及出栏和入栏的记录,吃的饲料是什么,病了的话又吃了什么药物等等一系列问题。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这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周边的环境是不是适合做养殖,其实做养殖不是有块地方搭个房子就可以的,是需要建设配套设施的,像是污水处理、粪污处理等等,达到相应标准就能获得合格证了。主要流程:填申请书、设备清单、人员详单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意,搞养殖的,必须要有了它才能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执照。

4、经营许可证

只有有了经营许可证,才算是合法养殖。办理步骤:填写申请书、写明资金来源与营业执照等去主管部门申请。这里要注意,如果是特殊养殖的话,要去升级的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等待同意之后再报农业部门核定,然后再去专业部门申请。

5、环评

做养殖就要过环评,不然不让养。先去环保局管理科领一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之后拿着土地合同去环保局保卫科交表,等待环保局到现场勘查并且审核通过之后,环评的证书就拿到了。但是如果你的养殖项目和水土保护有牵扯的话,还得有一份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如果有关水生动物保护的,还得有渔政部门的意见。

9. 如何建立养殖档案

1.养殖场备案登记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设置了。主要流程为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这个证明是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隔离场所和一些畜禽肉类加工和无害化处理工厂,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所颁发的许可凭证。养殖户要向当地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材料和现场审查,合格后会颁发。

3.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二、有哪些养殖补贴可以争取

补贴,要么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政策,要么是国家对农业发展趋势的引导。这四种补贴就是国家在引导养殖业发展。目前,国家以补贴的形式进行引导,未来这些可能就会成为“标准”,所以即使领不到,现在也要朝着这几种补贴的标准去发展,“笨鸟先飞”不会吃亏的。

1.养殖场迁移项目

随着禁养政策的深入,许多地区被列为禁养区。在禁养区内禁止新建养殖场,对原有合法养殖场采取鼓励迁移政策。对迁移养殖场进行迁移补贴、迁移损失补贴等,并给与一定奖励和划分新的养殖场建设用地,所以养殖户在迁移这个问题上一定要主动。不要等到催着逼着你搬迁,没准一分补贴拿不到还得受惩罚!

2.标准化养殖项目

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是养殖业一大发展方向,国家对此补贴力度一直较大。建设补贴只要建设符合标准便可以获得,示范项目则需要进行申请,符合条件且审批通过后才能获得。从养殖补贴标准上也能看的出来,国家扶持的全是标准化、规模化的养殖场,对于小型养殖场和不符合标准的养殖场并没有什么补贴(小散户只能靠自己打拼,拼特色了)。这就看的出来国家对于标准化养殖的重视程度。

3.养殖保险政策

目前,养殖户对所养畜禽投保,只需要拿一少部分投保费用,其余由国家进行补贴。养殖业存在较多风险,如疫情、行情等都能让养殖户倾家荡产。养殖保险的存在不是给养殖户增收,而是将风险降低,大家依旧需要上心养殖。

4.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

养殖产生的污染对于环境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国家对于养殖粪便处理成有机肥是有很大的补贴的,对于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关闭和处以罚金。并且禁养政策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这些污染比较厉害的养殖场。

10. 养殖户档案

、养殖场备案登记,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还是要看当地政府的设置了。主要流程: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个证明是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隔离场所和一些畜禽肉类加工和无害化处理工厂,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所颁发的许可凭证。养殖户要向当地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材料和现场审查,合格后会颁发。

3、养殖档案,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有很多养殖户证件不全就去申报,申报不成功也是有原因的,现在再想想以上的证件都有了么,如果没有,赶紧办理相应的手续,尽早的拿到养殖补贴

11. 养殖场档案管理

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设计规模达到下列标准的,畜禽养殖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一)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二)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   (三)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   (四)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   (五)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   (六)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 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备案申请。

畜禽养殖场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湖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料审查。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申请者是否受理,合格的受理申请,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核查备案。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畜禽种类、养殖数量、配套设施、防疫设施、饲养管理、环保设施和养殖档案等。核查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四)备案登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获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并发放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养殖代码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备案顺序统一编号,每个畜禽养殖场只有1个畜禽养殖代码。畜禽养殖代码由6位县(市、区)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畜禽养殖备案不得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