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所以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到农业局备案,办理相关优惠政策。 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的条件、流程及材料: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2. 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
2020年申请农村种植合作社的步骤流程:
1、合作社名称预核准申请登记:
成员5名以上,农业户口不少于80%,事先想好合作社名称。
5名成员(带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进行名称预核准申请登记,同时领取相关表格,按要求进行填写、签字和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之后的手续只要一名成员即可,不用全体都到。
2、合作社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公安局制定刻章——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3. 办理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4. 开办养殖合作社流程
填写养殖申请材料,送到有关部门审批,等待有关部门审批就可以了
5. 办理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农民种养殖合作社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流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不需要任何费用。
三、合作社的法人可以搞养殖。四、合作社的成员搞养殖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6. 成立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菜篮子”产品生产支持项目,其支持资金大约为50-150万;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管理项目,扶持资金不足300万元;大型养殖场,养殖社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扶持资金在20万元至170万元之间。耕地保护平均每亩补助120元左右,大型合作社每亩补助40-200元。农业机械补助最高5万元;经济林农产品,产品加工等项目,农业合作社补助资金在5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
2.农村合作社优惠政策
1.优惠土地政策
(1)土地承包补助费
合作社承包土地。该政策规定,承包超过3100亩并用于农业生产的,国家将提供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
(2)粮食补贴
对于普通的谷物种植,有直接的谷物补贴和对农业原料的综合补贴。两种补贴都包括大米,而对农业材料的综合补贴也包括玉米和小麦。大米补贴到处都有,但是小麦和玉米补贴是根据当地的地方政策支付的,有些地区则没有。
(3)优良种子补贴
为了鼓励农民使用优质品种,补贴标准为水稻种子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种子10元/亩,按县级分配。
2.税收优惠政策
向合作社购买免税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13%的税率抵扣农产品,以抵销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则免征增值税。合作社销售农膜,种子,幼苗,肥料,农药,农业机械等也免征增值税。
3.水电优惠政策
生产大型猪和蔬菜的水和电的价格与农业相同。烘干机机械用电是按照降低农业用电价格的政策实施的。
4.流通政策
国家将支持和指导合作社的农产品销售,并鼓励与连锁超市,学校食堂和农作物生产加工企业的合作和联系。
5.资金支持政策
只要是农业合作社开发的农业项目,就可以纳入合作社的申报范围;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获取扶持资金,如建立农产品标准园区,水产品繁殖基地等
6.贷款优惠政策
农村合作社及其成员对贷款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贷款利率低,在发放贷款时,重点支持种植业和养殖业,对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机械服务业的合作社给予优先支持。
3.合作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1)农村合作社应当依法注册2年以上。
(2)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强大的服务能力。
(3)可以有效地为会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普通成员有30多户。
2.合作补贴申请程序
(1)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补贴政策,向直辖区,市,县的农村合作社主管部门下达通知通知书,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和补贴标准。 然后每个县都声明申报数量。
(
2)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向有关部门申请补贴。经过一系列检查,当地财政部门将发放补贴,以确保所申请合作社的名单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
综上所述,这是对2021年农村合作社最新优惠政策的解释。为促进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合作社骨干的培训,提高农村合作社的市场运作和农业种植水平。促进农村合作社发展。
另外,我国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一些挂牌合作社,空壳合作社以及管理不善,管理不善的合作社将全部成为政府重点清理的对象。想要获得补贴的合作社必须规范其运营并合理合法地申请补贴。
7. 养殖合作社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
1.到当地工商局设立登记;
2.公安局办刻章;
3.质监局办机构代码;
4.国地税办税务登记;
5.银行开户。第1项按工商表格收集资料;2、3项是收费的,刻章400元左右,机构代码108元 最好看了一遍合作社法,就清楚不过了
8. 养殖合作社办理条件
一、养殖场备案:申请的流程: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二、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主要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在日后检查问题时,也有据可依。
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就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
申请的流程:养殖户拿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书、场地建构图、设备清单、工作人员详细情况并配几张实际照片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即可,有了它,才可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四、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养殖业必不可少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就是非法养殖,所以一定要办理。如果是搞特种养殖的,最好先去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待同意后再报农业部门核定,核定后,再去专门部门申请,这样可少走些弯路。
办理步骤:拿着申请书、资金来源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去专门的主管部门申请即可。
五、环评证明:环保评价证明也是养殖场必不可少的一份材料,如果没有的话,就很难开展下去。
办理步骤:先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一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把内容填写清楚,拿着这份材料、建设项目的位置、周边具体情况、土地合同等去环保局保卫科提交材料,然后等环保局出报告,亲自到现场勘查,待勘察通过且审批通过后,就可拿到这个证书了。
如果你养殖的项目涉及水土保护的,还需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若是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需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所以具体的情况要去环保局问清楚。
如果想要养殖创业,上述的证件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些证件,养殖就比较难进行下去。
9. 办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国家对养殖合作社是非常支持的,办理也很方便,主要以下几点:
首先,成立的几个条件
一、成立合作社必须在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 员;
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 下岗待业的身份;
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专业合作社发起的程序:第一、筹备发起;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第五、组建工作机制;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另外,建立合作社如果是建设用地的话,你需要经村委会批准盖章,到乡镇土地管理所批准就可以了,其他的就不需要办理。
其次,可以看着样板做相关条款,申请合作社及会员入社也有相关手续,基本模式如下:
木木入社申请书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使我充分认识到加入合作社是今后农民发展养殖事业的必经之路,也是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之一.
为了促使养殖业的发展,,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根据惠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章程规定,我自愿申请加入惠农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一切按章程之规定,从事养殖经营活动,特向贵社提出申请,望合作社领导给予批复.
申请人:
理事长签字:
监事长签字:
补充回答:
关于成立木木县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申请报告
木木县农业委员会:
近年来,在肉鸽养殖大户的带领下,我镇肉鸽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更好更快的发展当地肉鸽生
产,现申请成立肉鸽养殖生产专业合作社。
名称:木木县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
法人代表:木木
住所:木木县木木镇木木村
邮政编码:123456
成员总数:19人(农民成员占8686)
成员出资总额:贰万元
业务范围: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肉鸽系列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肉鸽良繁、防疫、饲养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木木县肉鸽养殖专业合作社
最后,国家对成立合作社意义也很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合作社是联系养殖户的桥梁,可以优化各个养殖户的资源,让众多养殖户共用一个对外平台,可以体现集中采购的优势,为我们共同发展搭建一个绝佳的平台,用我们大家的资源,完成我们每个养殖户的愿望。 能够资源共享 利益共享 经验共享 一致对外 共谋发展
合作社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养殖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殖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现就促进养殖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对养殖生产的扶持力度发展生产是稳定市场供应的基础,要立足国内,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养殖生产尽稳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一)建立养殖相关补贴制度。为了保护养殖生产能力,例如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尽快将中央财政下拨和地方配套的补贴资金发放到能繁母猪饲养者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二)积极推进养殖保险工作。为有效降低养殖的风险,鼓励养殖生产,国家建立相关养殖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相关养殖保险业务,鼓励养殖户(场)投保,防范疫病等风险。今后要在总结相关养殖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相关养殖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三)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各地要增加投入,加快原良种养殖场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国家对重点原良种养殖场、扩繁场、省级养殖改良繁育中心给予适当支持。在相关养殖主产区推广良种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相关养殖品种改良。国家对购买良种精液给予补助。 (四)建立对养殖相关品种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为充分调动地方发展规模化养殖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对相关品种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改善相关品种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和贷款风险、保费的补助等方面。 (五)扶持相关养殖标准化规模饲养。实行标准化规模饲养是养殖生产的发展方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鼓励大型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养殖生产能力。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六)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殖“贷款难”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相关养殖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二、建立和完善养殖的公共防疫服务体系 (一)强化养殖防疫。要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相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相关品种,各地要参照相关品种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补助。对病死品种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疫苗生产供应。要严格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的发展趋势。要扩大疫苗的生产,满足防疫需要。组织好疫苗的调拨,优先保证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三、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 (一)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
这些相关政策都是养殖合作社的保护政策,所以成立合作社还是非常好的,希望这些对你有用,基本就这些啦,谢谢!
10. 搞养殖合作社需要啥手续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