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水养殖场使用网箱养殖的方法
鲈鱼在我国比较常见,能够人工养殖。在现实生活中,养殖它们也是比较常见的。它们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可以食用,因而也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很多养殖者都选择养殖它们。由于养殖数量比较多,所以养殖时一般会用到养殖池。养殖它们时,养殖者会根据它们的品种采用淡水或者海水养殖的方式。在养殖时,要想鲈鱼的生长速度快,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水深、水温、水质以及食物都需注意。
2. 海里网箱养殖
目前主要两种,海滩围圈,海里设网箱养殖。
3. 海水养殖场使用网箱养殖的方法是
网箱养鱼可以养殖很多品种,比如常规鱼,包括四大家鱼、鲤鱼、罗非鱼、虹鳟、鳊、鲂、鲫、鳜等等。
4. 海水网箱养殖前景
黄刺鱼是不可以网箱养殖,建议最好用池塘来养殖。
黄刺鱼又名黄牙于,黄骨鱼,通常以野生居多,身体泛黄色,体表有像泥鳅黄鳝一样的黏液,滑不溜秋。背上有单刺,容易扎手并带有麻痹左右刺激皮肤,疼痛难忍。
刺鱼目刺鱼科约12种鱼类的统称,产於北半球温带区。体型小,最大约长15-20公分(6寸)。一些生活於淡水;一些生活於海水;还有一些在淡水或海水中都有。本科特徵是背部在背鳍鳍部前方有一行棘。腹鳍各具一锐棘;尾柄细长,尾鳍方形。无鳞,体侧有数目不定的硬甲片。刺鱼以其生殖行为而闻名。通常在春季繁殖,此时雄鱼通身红色,以植物质为原料,用肾脏分泌的黏液丝黏合在一起,成一团状的巢,然后诱哄和驱赶雌鱼进巢,产卵,随之进行受精。可以选择一
黄刺鱼
个以上雌鱼进行产卵。当巢中产满卵后,雄鱼就守卫看管,给卵供氧,直到孵化,并主动攻击卵和幼鱼的侵害者。刺鱼中有几个种是人们所久已熟悉并且是产量十分丰富的鱼类,其中较著者有三刺鱼是北半球淡水和海水中常见种,背棘三个,体型小,5~10公分长。还有九刺鱼也是小型鱼,但背棘数多,是另一广泛分布种。其他还有北美淡水产的溪刺鱼和北美主要为海产的四刺鱼,以及欧洲沿岸所产的细长多棘的海刺鱼等。
刺鱼类三刺鱼分布在北半球的寒带到温带。其特征是背鳍和腹鳍有刺,没有鳞片,因鳞片变形为像骨头般坚硬的鳞板,沿着侧线排成一列。
以其有筑巢性而著名。到繁殖期时,雄鱼会收集水草筑巢。
刺鱼类的生活方式因种类而异。有一生都在淡水中生活的,也有一生都在海洋中生活的,还有的,如三刺鱼,在产卵期时会上溯河川,而孵化的幼鱼在海洋中长大。
刺鱼身体细长窈窕,尾柄分外修长。在脊背上长3根刺的叫三刺鱼,长9根刺的叫九刺鱼,最多可长15根刺。我国只有三刺鱼和九刺鱼两种。
5. 海水网箱养殖类型
随着养殖养殖业的不断增多,大黄鱼海水网箱养殖已在全国各地展开,给老板姓带来的经济价值日益显著。下面就来介绍一下网箱养殖大黄鱼的注意事项。
一、网箱的设置
大黄鱼养成阶段的网箱设置与鱼种培育阶段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网箱的规格和网目大小随着鱼种的体长的变化而变化。养殖网箱的深度一般在3.5-5.0米之间,网眼大小在20-60毫米间。为避免鱼体擦伤,网衣材料应选择质地较软的结节网片。渔排采用目前普遍推广使用的浮动式,即由框架、浮力装置,箱体及其他配件组成渔排。网箱规格为3.3m×3.3m×4m,挡流网用1.2寸镀锌管焊接加工成3.5m×3.5m×5m的方形框架,面上缝40目单层筛绢网,一端用绳子固定在渔排周边框架上,另一端入养殖区的潮流减速为0.5米每秒一下,以适应大黄鱼的生长需要。
二、鱼种的放养
大黄鱼有两个鱼苗季节,即在每年的2月份与10月份。育出的大黄鱼苗种将在1个月后放养殖海区网箱中,俗称春秋苗。大黄鱼苗种宜选择体型匀称、规格整齐、体质健壮、体表鳞片完整、无病无伤无畸形的健康苗。同一网箱中放养的鱼苗规格要求整齐一致。宜早晨或夜晚投放。
鱼种运达网箱区后,可在捞鱼装桶与倒入网箱的时间间隙对鱼种进行浸泡消毒。使用封闭方式运送鱼种的,应采用在运送水体中加入网箱区海水的办法进行短暂的过渡处理,避免水温等条件突变。鱼种的放养密度根据网箱内水流畅通情况及鱼种的规格来决定,适宜的放养密度能够提高产量和效益。大黄鱼网箱养殖放养密度太低不利于集群摄食,影响生长。而密度过高部分鱼苗摄食不足,影响生长,且残饵增加,提高成本。
三、饲料的投喂
目前大黄鱼使用的饲料大多数是冷鲜小杂虾和配合饲料。饵料投喂前先用手划水,待鱼上游后,投适量的颗粒状饲料,先少量慢投,待鱼群集中到水表层时,再快速投喂,手工头饵快慢与鱼群的摄食速度保持一致,同时观察鱼摄食情况,尽量做到绝大部分鱼充足摄食。喂养时间应较其他鱼类长,每次1-2个小时,确保鱼能吃饱。大黄鱼养成期间一般每天早上与傍晚各投喂一次。越冬期间一般每天投喂1次。当天的投喂量主要根据前一天的摄食情况以及当天的天气、水色、潮流变化、养殖鱼有无移箱等情况来决定。在投喂前及投喂中,要尽量避免人员走动,影响大黄鱼摄食。
四、日常管理
1、苗种分养 大黄鱼网箱养殖过程中,单位网箱的负载量随着苗种的生长不断增加,而且个体大小相差悬殊,不利于大黄鱼的生长。通过不定期分选,保持网箱合理的放养密度,同时对网箱中不同规格的苗种进行重新分箱,可以有效地促进大黄鱼生长。分选操作应以减轻大黄鱼应激反应,不碰伤鱼体为原则,在海区小潮,清晨或傍晚进行,并应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确保分选成功。
2、清除附着物 养成阶段生长最快的阶段是在高温期间,这时也是网箱上最容易附生各种藻类的季节。根据网箱情况,不定期移箱换网,保证网箱内外水流畅通。同时要经常换洗网箱,一般每隔30天左右换洗一次。
为保持大黄鱼商品鱼的天然金黄体色,在养成后期,网箱上最好加盖遮阴布幕。在水流不畅、水质肥沃的连片网箱养殖区,要坚持每天早、中、晚3次检查鱼种情况,尤其闷热天气,特别注意凌晨的巡视工作,防止缺氧。
6. 海水网箱养鱼
1-2年
鰤鱼的主要养殖方式为海水网箱养殖,一般养殖1到2年即应该收获,这时经济效益最好 目前人工繁殖技术已解决。鰤鱼的网箱养殖最早起源于日本。近几年我国粤、闽、浙几省沿海陆续进行鰤鱼养殖。养殖周期为2年,5月将苗种放入网箱,养殖密度按每平方水体放养20公斤鰤鱼为宜。
7. 海水网箱养殖技术
一、大黄鱼
大黄鱼是石首鱼科、黄鱼属鱼类,为传统“四大海产”(大黄鱼、小黄鱼、带鱼、乌贼)之一,是我国近海主要经济鱼类,主要栖息于沿岸及近海砂泥底质水域。我国的大黄鱼养殖产区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和浙江,其中福建的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0%左右。
二、海鲈鱼
海鲈鱼是鲈科海鲈属常见的经济型鱼类之一,也是发展海水养殖的品种,在海洋中的分布比较广,太平洋水域和大西洋水域都有分布。它在我国的主要产地是青岛、石岛、秦皇岛及舟山群岛等地,渔期为春、秋两季,每年的10-11月份为盛渔期。
三、鲆鱼
鲆鱼是鲆科鱼类的统称,主要分布于热带及温带海域,我国沿海均产,如牙鲆、花鲆、斑鲆等。近年来,鲆鱼养殖的产量一直位居海水鱼类养殖的前列,辽宁、山东和江苏等地是我国鲆鱼的主要产地,2015年的养殖产量为13.1万吨,2014年养殖产量为12.6万吨。
四、石斑鱼
石斑鱼是石斑鱼亚科鱼类的总称,因身上长有特殊的条纹和斑纹而得名,属沿海暖水性中下层鱼类,主要栖息在岩礁地带、海底洞穴以及有空隙珊瑚礁。人工养殖的石斑鱼品种有赤点石斑、龙虎斑、斜带石斑、老虎斑、鞍带石斑、云纹石斑、褐石斑、青石斑、老鼠斑、衫斑、金钱斑、龙纹斑等。
五、鰤鱼
鰤鱼属于鲹科、鰤亚科、鰤属鱼类,是一种温水性深海鱼类。在日本,鰤鱼已有数十年的养殖历史,已成为日本海水网箱养鱼产量居第一位的重要养殖对象,现已在我国南方开始试养,我国粤、闽、浙几省沿海已陆续进行鰤鱼养殖。
六、河鲀
河鲀泛指硬骨鱼纲、鲀形目、鲀科的各属鱼类,是海淡水洄游鱼类,在我国主要分布在近海(东、黄、渤海)和长江中下游。我国养殖的主要是河鲀中的东方鲀属鱼类,即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我国自90年代开展人工养殖以来,河鲀产业已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
7.金鲳鱼
金鲳鱼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肉厚刺少,是生鲜超市、菜市场最常见的海鱼。金鲳鱼养殖主要有渔排养殖(近海网箱养殖)、远海深水网箱养殖和土塘养殖,土塘养殖一般和虾蟹混养。随着养殖技术的发展和提高,金鲳鱼养殖的产量高,因而价格亲民,十分受消费者的青睐。
8. 海水养殖场使用网箱养殖的方法视频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防城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防城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
本条例所称的防城江流域是指防城江干流、支流、水库、渠道等的集水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流域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垃圾收集处理、河面清洁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式引导、鼓励村(居)民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等有关工作;
(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等污染防治工作;
(四)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水源林营造、湿地保护、灌木植被和防护林的保护以及森林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及其运营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及其运营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海事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协调处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联合处置突发事件;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七条 建立完善防城江流域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组织实施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一)各级河长在职责范围内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负责。上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流域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市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建立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聘用河道护河员,承担河道的保洁清理、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人民政府设立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经费,市、区具体分担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专项经费用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营、生态修复、河道清理、垃圾处理、聘用河道护河员等水环境保护工作。
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公益宣传,对损害水环境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逐步建立防城江流域视频监控体系,加强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情况监测,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城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危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需要,流域内除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设立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合理利用区。具体划定范围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禁止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
第十四条 下列区域应当列为重点保护区:
(一)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源头区以及水源涵养区;
(二)大、中型水库及其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第十五条 除重点保护区、沿江集镇以外,木头滩拦河坝上游流域下列范围内应当列为一般保护区:
(一)木头滩拦河坝上游干流及其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不少于二百米、支流及其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不少于一百米的陆域范围;
(二)小型水库及其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三)重点保护区水平外延不少于二百米的陆域范围。
第十六条 沿江集镇、木头滩拦河坝下游至入海口部分区域划定为合理利用区。
第十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洲滩保护、水土保持、水害治理、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等流域生态修复措施,提升河道引洪排涝、调蓄能力,改善水质,维持河流的生态流量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增强防城江流域生态功能。
第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护天然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营造水源涵养林等措施,严禁非法采伐水源涵养林,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按照规定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
第十九条 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力度,维护防城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禁止擅自释放或者丢弃鳄鱼、巴西龟、食人鲳、雀鳝鱼、清道夫、埃及塘鲺等危害防城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外来物种。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在合理利用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农药;
(三)向水体排放含重金属、油类、酸碱类等有毒有害废液、废渣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工具、容器;
(四)在河道、河堤范围内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其他废物;
(五)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污水;
(六)在干流、支流、渠道等水体内进行养殖;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一般保护区内,除第二十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屠宰场及纺织品、肥料、日用化学品、化学药品、水泥、玻璃制造等对水体污染较大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二)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
(三)非更新、非抚育采伐和其他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其他植被的行为;
(四)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
(五)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及其废物的存放场所和转运站;
(六)采选矿、采石;
(七)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
(八)在水库内进行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
(九)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堆肥场、垃圾焚烧炉等垃圾处理设施;
(十)在干流、支流从事漂流等水上娱乐活动;
(十一)在河堤、河滩、洲岛、水库消落区烧烤或者野炊;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在重点保护区,除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与水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或者设施,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现有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由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规划和鼓励措施,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种植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植被的树木。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
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防城江沿岸餐饮项目布局,逐步迁出或关闭在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已建成的餐饮经营项目。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污水直接倾倒或者排放。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防城江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实行雨污分流,集中处理城镇污水。
城镇排水、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有条件的城镇将其污水管网覆盖周边村庄。距离城镇排水设施较近、符合高程接入要求的村庄,应当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距离城镇较远、人口规模较大、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应当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防止造成污染。
第二十六条 防城江流域内城乡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不得向污水管网以外排放污水。在雨污分流区域禁止雨污管网混接。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不足部分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第二十八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无磷洗涤用品。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禁止工业企业在生产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禁止服务业经营者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经营性服务。
前款所称含磷洗涤用品,是指总磷酸盐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计)超过国家标准的洗涤用品。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防城江流域水体,干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二百米、支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一百米、水库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二百米的陆域范围内丢弃、倾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以及畜禽粪便等其他废物或者丢弃、掩埋动物尸体以及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
防城江干流、支流、水库、渠道的水面漂浮物、动物尸体和影响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水生植物由各级河长组织、督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打捞。打捞的漂浮物、动物尸体和水生植物应当及时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药销售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林业科学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减轻农业、林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一条 防城江干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二百米、支流两岸外侧水平外延一百米、水库设计洪水水位线外延二百米的陆域范围内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活动。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依法关闭或者搬迁。
前款规定的禁养区外延一千米范围内为畜禽养殖限养区。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新增养殖专业户。
流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密集的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养殖专业户应当自行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散养户应当建设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的畜禽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采取种植和养殖结合、粪肥还田等方式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二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产养殖饲料、药品使用的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水产养殖水水质进行监测。
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净化设施或者采取生态技术手段处理水产养殖排水,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不得直接排放。
第三十三条 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合理利用区范围内禁止经营性采砂。因防洪吹填加固堤防和疏浚,整治河道、航道需要采砂的,不得超过该工程项目对应的开采量。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需要采砂的,应当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开采。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河道、水库消落区种植农作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滥用化肥、农药,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的,由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的,由林业、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面积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干流、支流、渠道等水体内养殖的;
(二)在水库内进行畜禽养殖或者网箱养殖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用材林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每平方米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一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干流、支流从事漂流等水上娱乐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河堤、河滩、洲岛、水库消落区烧烤或者野炊的,城市建成区内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城市建成区外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餐饮经营项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在禁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限养区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在禁养区新增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在限养区新增畜禽养殖专业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负有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河长制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发现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未达到水质控制目标,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发现污染和破坏防城江流域水环境违法行为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四)截留、挪用水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9. 海水网箱沉底养殖
1、池塘准备
首先我们要根据养殖数量控制好池塘的养殖面积,水位保持在1米5左右,水源要保持干净卫生,有着良好的排出水系统。在养殖周期结束之后,将池水排干,然后将底层的淤泥清除干净。在虾种放养前半个月的时候,对池塘进行消毒,然后在放养前一星期的时候,做好过滤工作注水进池。最后在池塘周围要配备好增氧机、抽水机等各种养殖设备,再在虾池分出一小块的暂养池。
2、池塘养殖设施安装
(1)底部微孔管道增氧系统组成:由电机+风机+输气管+曝气管组成,主要包括鼓风机、PVC上水管、微孔曝气管、阀门开关等。
(2)鼓风机宜选择罗茨鼓风机或层叠式鼓风机,出气风压不低于3500~5000毫米水柱。
(3)功率配置:依不同养殖品种配置功率,一般情况下罗氏沼虾养殖,每15~20亩虾塘配备一组2.2kw动力机组。
(4)设备安装:在塘埂固定支架,电机和风机安装在支架上,输气主管道采用Φ5OPVC上水管,并与鼓风机出口口径相匹配,沿塘埂埋于地下,支气管采用ΦlO-15PVC上水软管.并通过三通与主管连接,支气管接条型或盘型曝气管。曝气管盘绕条型或盘型钢筋架,并用砖块等辅助沉底。盘式亩均放曝气盘4个。水质原位修复设施采用水草式填料,填料底部拴在PVC管制成的方形框上,方框固定在曝气盘上,填料长度以刚浮出水面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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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3、池塘清塘消毒
放养罗氏沼虾前要做好虾池的清整消毒,新开虾塘一般需曝晒2~3 d后再进水,老虾塘则应清除过多的淤泥(留厚约10 cm的底泥)。新老虾塘都要进行严格的消毒,首先要用生石灰清塘,彻底杀灭水体中各类有害生物和野杂鱼。先排水(留深20~30 cm的水),清淤,后用生石灰750~1 050 kg/hm2进行消毒。清塘后7~10 d进水,为预防病害和敌害,进水时须经过严密过滤。
4、种苗培育
(1)养殖两茬罗氏沼虾法:3月下旬至4月上旬购进早繁罗氏沼虾苗,利用塑料大棚强化培育,力争6月中下旬虾种规格达到3厘米;5月中下旬购进罗氏沼虾苗专池培育,到8月中旬前后虾种规格达到3厘米,供后茬放养。
(2)前茬养罗氏沼虾,后茬养青虾法:5月中下旬购买罗氏沼虾苗放养;6月上旬在培育池设置网箱放养抱卵青虾,专池培育青虾苗,9月底虾种规格达到3厘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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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5、饵料投喂
养殖罗氏沼虾,以投喂系列配合饲料为主,适当增加小鱼虾。投喂饲料以傍晚一次为主,占全天投喂量70%左右。白天饲料投在深水区,夜晚投浅水草丛中,定时、定点、定质、定量投喂
6、温度控制
罗氏沼虾原本是属于一种热带的虾类,所以在养殖的时候对温度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在养殖时,水温要控制好25度左右,是罗氏沼虾的最适生长温度。水温绝不可低于16度,低于16度的话,罗氏沼虾行动明显受阻,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死亡。因此在我国北方地区是无法养殖罗氏沼虾的,而且因为我国的温度变化。所以在我国的适宜养殖时间也只有大约5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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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淡水罗氏虾养殖条件
7、水质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是养殖成败之关键。及时调控水位、水质,抓好病害防治,对养殖塘的水位、水质调控做到在种苗放养初期水位掌握在80~100cm之间,以后随水温的升高和个体的增长逐步加高水位,直至达到池塘高水位,并维持水位在较高水位。注意观察水色浓度,必要时可采取换水措施,定期泼洒生石灰和微生物制剂来调节和改善水质。
10. 海水养殖场使用网箱养殖的方法有哪些
金鲳鱼的养殖技术
金鲳鱼属南方沿海名贵海产经济鱼类之一,我国台湾、海南人工已育苗成功,人工养殖主要有网箱养殖和池塘养殖两种模式。
一、海区选择
养殖金鲳鱼的网箱应该选择在有一定挡风屏障或风浪相对较小,水流畅通、水体交换充分、不受内港淡水和污染源的影响,水质清爽,水质环境相对稳定的海区。水深一般要求在10~15米(指落潮后),如果为深水网箱,可以设置在水深20米以上的海区,一般要保证在最低潮时,网箱底到海底的距离至少应在2米以上。为保证养殖的成功,养殖海区的水质应满足以下条件盐度20~30‰、水温18~32℃、酸碱度7~9、透明度8~15米、溶解氧5毫克/升以上。
二、网箱准备
养殖金鲳鱼的网箱一般由聚乙烯材料制成的网线编结而成,网目为2.5~3.0厘米,网箱规格可以根据鱼苗的大小及实际情况调整,从3×3×4米到4×4×4米不等。随着深海网箱的普及应用,实践证明金鲳鱼也适用于此类网箱养殖。所以在深海区,则可以使用直径达20米以上由高强度聚乙烯(PE)制成的深水网箱进行养殖。根据网箱大小以及潮流和风浪的不同情况,可以单个网箱单点固定,或多个网箱组成网排,多个网箱组成的网排应保持适宜的间距,一般要求在3米以上,以保障水流的畅通。
三、鱼种放养
金鲳放苗时间在每年的4~5月份,放养规格为2~3厘米,当水温回升并稳定在18℃以上时,即为鱼种的适宜投放时间。金鲳鱼的放养密度应根据海区水质环境条件、养殖技术和日常管理水平、饵料来源情况及产量和规格要求指标等情况来灵活掌握。一般来说,如果要早日收获,体长10厘米左右的鱼苗,可放为40~50尾/立方米水体,如果不急于收获,可适当加大养殖密度。鱼苗放养前要进行消毒,杀灭病原菌及寄生虫,放养后要加强鱼苗早期的营养,壮苗,增强抗应激能力。
四、喂养管理
1、饲料选择:金鲳鱼是肉食性的鱼类,过去主要使用绞碎的鲜杂鱼进行投喂,但是也可以全程投喂配合饲料而有较好的养殖效果。在金鲳鱼网箱养殖中普遍使用高档海水鱼膨化配合饲料进行养殖。
2、饲料投喂:金鲳鱼食量大,消化快。在人工饲养条件下,饲食后停留不长的时间,若再投喂其爱吃的食物,仍然凶猛争抢。因此,在水温适宜其生长的6、7、8月份日投饵量可以控制在鱼体重的20%以上,而在水温较低的其他月份可以适当降低投饵量。也有部分养殖者为使其迅速生长,压缩其生长周期,在高温季节通过增加投喂次数的方法来提高其日投饵量到其体重的40%。
五、网箱管理
1、换网: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殖,网箱上会附着一些海洋微生物和尘土,堵塞网孔,影响水流畅通,导致网箱内部水质较差。网衣及堵塞网孔的污物甚至会给寄生虫或非寄生阶段提供栖息场所,给鱼苗埋下感染寄生虫病的隐患。因此应该根据网孔堵塞情况换网,一般6分网5-7天换洗一次,一寸网10-15天换洗一次,错开换网的时间可节省用网的个数。
2、筛鱼:金鲳鱼苗标粗一般需要筛分苗2次,一般和换网工作结合起来一起完成,把大小不同规格的苗种分开养殖。第一次筛鱼在鱼苗回来后20天左右进行,用寸二网或9朝筛筛鱼,筛上鱼放入1寸网中养殖。第二次筛鱼一般在40-50天时进行,用两寸二网筛鱼,筛上鱼放入2寸网中养殖。筛鱼分苗有利于鱼的规格整齐,争料平等,加快长速,鱼头尽早入大网,为尽早和分批出鱼打下基础。
六、日常管理
网箱养殖的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勤一细”,即勤观察、勤检查、勤检测、勤洗箱和勤防病,耐心细致投饵,以及防患大风、污染、人为等意外事故发生。要经常对养殖金鲳鱼进行巡视,注意观察鱼群活动情况及水色、水质等情况。一般每天早、中、晚都应该测量水温、气温,每周应该测1次PH值,测2次透明度。每隔15~20天左右抽样测量金鲳鱼的体长和体重,以掌握其生长速度、规律等情况,便于确定饵料的投喂量,同时检查金鲳鱼鱼体是否有病害发生。
11. 海水养殖网箱图片
内陆养殖指的是在内陆的水域中进行的各种水生动植物及其幼苗的养殖活动。种类:包括鳟鱼、鳗鲡、鲤鱼、草鱼、鳙鱼、鲟鱼、罗非鱼、河鲀、青鱼、鲢鱼、鲫鱼等淡水鱼类养殖;罗氏沼虾、青虾、克氏原鳌虾、南美白对虾等虾类养殖;河蟹、大闸蟹等蟹类养殖;以及河蚌、螺、蚬等贝类养殖。陆地淡水养殖通常是以工厂或者露天池塘的模式进行养殖,对环境条件如水温、溶解氧、pH以及其他环境参数都有较强的控制能力,特别是封闭性的工厂化养殖车间,可以将各种水质指标都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因此陆地淡水养殖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不是很大,相比之下,养殖户或管理者对水质条件的干预强度才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
再看看开放式的海水养殖。虽然海水网箱已经可以升级为深远海抗风浪网箱,有的还配备了水下智能机器人进行清污操作。但是网箱、鱼排、筏架等养殖设施对洋流、水温、溶解氧、pH等指标几乎没有控制能力。因此,海水养殖者对环境的控制作用极少,“靠天吃饭”的特点比较突出。除了洋流,一些异常的气候现象也会直接影响海水养殖,比如厄尔尼诺现象与台风。
厄尔尼诺现象会极大地改变太平洋西侧与东侧海岸的温度曲线,太平洋两岸的的海水养殖业也因此深受其害。当厄尔尼诺现象发生时,局部海水温度会比往常高3-6℃,大量的冷水鱼会因水温骤升而死亡,造成渔业减产。以秘鲁为例,在厄尔尼诺的影响下,2014年秘鲁海水渔业总产量仅为350万吨,比2013年下降了41%。
此外,温室效应还会催生出更多、更强的台风。早在1988年,国际著名期刊Science就模拟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后来Nature杂志上又进一步指出:在过去的30年里,热带洋面温度上升了0.5℃,这使得台风的发生频率升高,每年都保持在90次左右,北大西洋飓风的破坏力增加了95%,而太平洋西北部台风的潜在破坏力增加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