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也叫番茄,顾名思义,它来自番邦。由于它色彩极为鲜艳一般都认为它是一种毒果。西红柿是半生半长在秘鲁的丛林中当时叫狼桃。到了16世纪,英国有一位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游历来到了秘鲁,非常喜欢当地这种桃,于是,他把它带回英国皇宫,作为珍贵的礼品奉献给他的情人——当时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从那以后,西红柿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被大量地种植,但只限于观赏。
到了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禁不住诱惑,决心冒死尝一尝这狼桃果的滋味。他勇敢地吃下一口之后,感到酸甜可口,但想到人们的警告,仍不免心惊肉跳。于是,他穿好衣服躺在床上等死。时间在焦虑、恐惧中慢慢过去,他没有感到任何不舒服,反而食欲大增,12小时之后,这位冒险的画家仍好好地活着,从此他忍不住经常吃起来。这位画家不畏牺牲、勇敢地尝试西红柿的趣话在各地传播开来。
到18世纪后期,意大利人开始尝试用西红柿做菜,并传至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