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养殖管理制度(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吧 2022-12-07 01:40 编辑:admin 308阅读

1.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给蛋鸡补充足够的钙蛋鸡产蛋高峰期应适当补钙,随产蛋率的变动,日粮中应含钙3%~4%,以每天下午喂给效果较好。

在饲料补钙的同时,可在舍内或运动场上放置盛有贝壳粉、骨粉等钙质饲料的料盆让鸡自由采食,鱼粉有利于蛋的质量和粘稠度哦!

补充适量的添加剂产蛋高峰期间,每吨饲料中应添加多维素100克,维生素AD3粉1公斤,氯化胆碱1公斤,蛋氨酸1公斤,微量元素生长素1公斤。

这些推荐大家选用朴力达 的5%预混料,而且添加剂的种类还有很多,比如7533朴力达的针对蛋鸡产蛋期的料。还可适当使用小苏打粉、蛋白精、胆碱、油脂等提高产蛋率和增加蛋重。

正确的光照制度产蛋高峰期间,鸡群每天的光照时间以16小时为宜。

蛋鸡产蛋率为80%~90%时进入了产蛋高峰期,一般产蛋高峰期只有4个月左右,因此,加强饲养管理,大大延长蛋鸡产蛋高峰,可直接提高蛋鸡的年总产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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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蛋鸡放养养殖技术与管理

蛋鸡是指饲养起来专门生蛋以供应蛋只的鸡。鸡蛋是饲养蛋鸡的主要收入来源。跟肉用鸡不同,人们饲养蛋鸡的主要课题是提高鸡蛋质量和保持或提高产蛋量,而并非提高鸡肉品质,科学的养殖技术是蛋鸡高产的前提。

蛋鸡开产前的饲养管理技术

产前数周是母鸡从生长期进入产蛋期的过渡阶段。此阶段不仅要进行转群上笼、选留淘汰、免疫接种、饲料更换和增加光照等一系列工作,给鸡造成极大应激,而且这段时间母鸡生理变化剧烈,敏感,适应力较弱,抗病力较差,如果饲养管理不当,极易影响产蛋性能。蛋鸡开产前的饲养管理应注意如下几方面。  

1、转群上笼前期准备

鸡舍和设备对产蛋鸡的健康和生产有较大影响。转群上笼前要检修鸡舍及设备,认真检查喂料系统、饮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通风换气系统、排水系统和笼具、笼架等设备,如有异常应及时维修,对鸡舍和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其步骤是清扫干净鸡舍地面、屋顶、墙壁上的粪便、灰尘和设备上的污物,再用高压水冲洗干净鸡舍和设备,待干后喷洒消毒药液进行消毒,同时也要对所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另外,要准备好所需的用具、药品、器械、记录表格和饲料,安排好饲喂人员。  

2、蛋鸡转群上笼  

①入笼日龄:现代高产杂交配套蛋鸡一般在17周左右见蛋,因此必须在16~17周龄前上笼,让新母鸡在开产前有一段时间熟悉和适应环境,形成和睦的群序,并有充足时间进行免疫接种和其他工作。如果上笼过晚,会推迟开产时间,影响产蛋率上升,已开产的母鸡由于受到转群等强烈应激也可能停产,甚至有的鸡会造成卵黄性腹膜炎,增加死淘数。

②选留淘汰:现代高产杂交配套鸡,要求生长发育良好,均匀整齐。如果参差不齐会严重影响生产性能。入笼时要按品种要求剔除体型过小、瘦弱鸡和无饲养价值的残鸡,选留精神活泼、体质健壮、体重适宜的优质鸡。  

③分类入笼:即使育雏育成期饲养管理良好,由于遗传和饲养管理等因素,鸡群中仍会有一些较小鸡和较大鸡,如果都淘汰掉,势必增加成本,蛋鸡舍内笼位不能充分利用,所以上笼时把较小的和较大的鸡留下来,分别装在不同的笼内,采取特殊措施加强管理,促使其均匀整齐。如过小鸡装在温度较高、阳光充足的南侧中层笼内,适当增加营养,促进其生长发育,过大鸡则应适当限饲。按鸡笼容纳的鸡数,每个单笼一次入够数量,避免先入笼的欺负后入笼的鸡。  

3、蛋鸡的免疫接种

开产前要进行免疫接种,这次免疫接种对防止产蛋期疫病发生至关重要。免疫程序合理,符合本场实际情况,疫苗来源可靠,保存良好,质量保证,接种途径适当,操作正确,剂量准确。接种后要检查接种效果,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确保免疫接种效果,使鸡群有足够的抗体水平来防御疾病的发生。  

4、蛋鸡的驱虫处理

开产前要做好驱虫工作。110~130日龄的鸡,每千克体重用左旋咪唑20~40毫克或驱蛔灵200~300毫克,拌料喂饲,每天一次,连用2天以驱除蛔虫,每千克体重用硫双二氯酚100~200毫克,拌料喂饲,每天一次,连用2天以驱绦虫,球虫卵囊污染严重时,上笼后要连用抗球虫药5~6天。  

5、蛋鸡的光照控制

光照对鸡的繁殖机能影响极大,增加光照能刺激性激素分泌而促进产蛋,缩短光照则会抑制性激素分泌,因而也就抑制排卵和产蛋。通过对产蛋鸡的光照控制,以刺激和维持产蛋平衡。此外,光照可调节后备鸡的性成熟和使母鸡开产整齐,所以开产前后的光照控制非常关键。现代高产配套杂交品系已具备了提早开产能力,适当提前光照刺激,使新母鸡开产时间适当提前,有利于降低饲养成本。

体重符合要求或稍大于标准体重的鸡群,可在16~17周龄时将光照时数增至13小时,以后每周增加20分钟直至光照时数达到16小时,而体重偏小的鸡群则应在18~20周龄时开始光照刺激。光照时数应渐增,如果突然增加的光照时间过长,易引起脱肛,光照强度要适当,不宜过强或过弱,过强易产生啄癖,过弱则起不到刺激作用。密封舍育成的新母鸡,由于育成期光照强度过弱,开产前后光照强度以10~15勒克斯为宜,开放舍育成的新母鸡,育成期受自然光照影响,光照强,开产前后光强度一般要保持在15~20勒克斯范围内,否则光照效果差。  

6、蛋鸡的饲养管理

开产前的饲养不仅影响产蛋率上升和产蛋高峰持续时间,而且影响死淘率。  

①适时更换饲料:开产前2周骨骼中钙的沉积能力最强,为使母鸡高产,降低蛋的破损率,减少产蛋鸡疲劳症的发生,应从17周龄起把日粮中钙的含量由0. 9%提高到2. 5%,产蛋率达20%~30%时换上含钙量为3. 5%的产蛋鸡日粮。  

②保证采食量:开产前应恢复自由采食,让鸡吃饱,保证营养均衡,促进产蛋率上升。  

③保证饮水:开产时,鸡体代谢旺盛,需水量大,要保证充足饮水。饮水不足,会影响产蛋率上升,并会出现较多的脱肛。  

7、减少蛋鸡的应激反应  

①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应激。转群上笼和免疫接种时间最好安排在晚上,捉鸡、运鸡和入笼动作要轻。入笼前在蛋鸡舍料槽中加上料,水槽中注入水,并保持适宜光照强度,使鸡入笼后立即饮到水、吃到料,尽快熟悉环境。保持工作程序稳定,更换饲料时要有过渡期。  

②使用抗应激添加剂。开产前应激因素多,可在饲料或饮水中加入抗应激剂以缓解应激,常用的有维生素C、速溶多维、延胡素酸和镇静剂氯丙嗪。  

8、蛋鸡养殖环境的卫生

上笼后,鸡对环境不熟悉,加之进行一系列管理程序,对鸡造成较大应激,随着产蛋率上升,鸡体代谢旺盛,抵抗力差,极易受到病原侵袭,所以必须加强防疫卫生工作。杜绝外来人员进入饲养区和鸡舍,饲养人员进入前要消毒,保持鸡舍环境、饮水和饲料卫生,定期进行带鸡消毒和鸡场内外的消毒,减少疾病发生。此外,注意使用一些抗菌药和中草药防止大肠杆菌病和霉浆体病的发生。  

9、加强观察蛋鸡的行为

观察鸡的采食、呼吸、粪便和产蛋率上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鸡开产前后,生理变化剧烈,敏感不安而易发生挂颈、扎翅等现象,应多巡视,及早发现和处理,以减少死亡。注意观察,及时发现脱肛鸡、啄肛鸡、受欺负鸡和病弱残疾鸡,挑出处理。

3. 蛋鸡饲养管理

雏鸡放入养殖场前需消毒,同时养殖场也需要进行全面的消毒管理。育雏期温度尽量控制在30-35℃,湿度在50-70%左右、光照在18-23h。育成管理:将病、弱、残鸡转移出来,转移时避免出现应激反应,光照控制在16个h。还要控制蛋鸡的体重,限制蛋鸡的采食量,减少脂肪的积蓄,来提高蛋鸡的品质。

蛋鸡是指饲养起来专门生蛋以供应蛋只的鸡,跟肉用鸡不同,人们饲养蛋鸡的主要课题是提高鸡蛋质量和保持或提高产蛋量,而并非提高鸡肉品质。鸡蛋是饲养蛋鸡的主要收入来源。

蛋鸡品种应该选择体质健壮,抗病力强,觅食力强,蛋质好,产蛋率高,而且粗饲,适应当地环境的本地鸡。

4. 蛋鸡养殖操作规范

1、产蛋前期的饲养管理

即从开产到产蛋高峰(40周龄),产蛋率大于80%以上,(如育成期饲养良好,一般在20周龄左右开产,26~28周龄达产蛋高峰,至40周龄仍在80%以上)这一时期日粮中蛋白质、钙等营养含量应随鸡群产蛋率的增长而增加,轻型蛋鸡饲粮粗蛋白含量应为18%,me2860千卡/千克(炎热时29~35度应降低为2640,10~13度增为3080千卡/千克),钙3.2%,炎热时3.4%。每日每只耗料105g。保证进食蛋白质18.9g(比料中含量指标更重要)。

2、产蛋中期的饲养管理

即产蛋高峰过后的一段时期,产蛋率在70%~80%,(40~60周龄)这一时期日粮中蛋白质、钙等营养含量应随鸡群产蛋率而变化,轻型蛋鸡饲粮粗蛋白含量应为16.5%,me2860千卡/千克,(同前期),10~13度含钙3.0%,18~21度含钙3.2%,29~35度含钙3.2%,29~35度含钙3.4%,。每日每只耗料104g,保证进食蛋白质17.2g。

3、产蛋后期的饲养管理

这一时期产蛋率小于70%(60周龄后),日粮中蛋白质、钙等营养含量应随鸡群产蛋率的增减而变化,轻型蛋鸡饲粮:当温度10~13度含蛋白质14%, 钙3.2%,温度18~21度时,粗蛋白含量应为15%,钙3.4%,温度29~35度含蛋白质16%, 钙3.7%。每日每只耗料99g,保证进食蛋白质14.9g。

也有分为两段饲养法:为产蛋前期(开产至42周龄)和后期(42周龄以后)

5.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大全

随着养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管理的地位越来越凸现出来。养殖场的高效益与管理的相关性也越来越高。一、鸡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鸡场大环境和舍内小环境。鸡场大环境是指鸡场场址应选择在宽阔、噪声小的地方,不与其他鸡场(尤其管理不善的鸡场)相邻。舍内小环境包括鸡舍、饮水、饲料和饲养用具。

鸡舍的要求:第一,其结构要容易清洁和消毒,便于保温和通风条件好;第二,各鸡舍间完全隔离;第三,不能让猫和老鼠等动物侵入鸡舍和饲料存放处;第四,邻近不可有污水、垃圾堆、粪堆等。望采纳

二、鸡场的引种管理

从健康种鸡场引进种蛋或雏鸡,严防带进病原体。近年来由于一些人盲目引种而忽视检疫、消毒、隔离、观察,在引进良种的同时也带进了一些传染病。防疫观念淡薄,忽视种鸡疫病检测和种蛋消毒,一哄而上办孵坊,导致白痢杆菌病、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贫血因子病、支原体病等蛋传递性病增加。因此,应向声誉良好、管理严格、种群健康、无蛋传递性疾病的种鸡场购买种蛋或雏鸡。

三、鸡场的饮水卫生管理

水是鸡体重要组成部分,是鸡体内新陈代谢和各种生化反应的物质基础,担负着组织器官内各种营养物质和排泄物的运输,同时参与体温调节,直接影响鸡只的健康生长,所以搞好鸡场的饮水管理对于养好鸡、提高经济效益非常重要。选择适当的饮水系统是搞好饮水管理的前提,饮水系统分开放式饮水系统(水杯、水槽、饮水器)和封闭式饮水系统(乳头饮水器)。开放式饮水系统使用起来虽不太卫生,易产生滴漏而污染饲料等,但成本低,操作方便,南方许多鸡场仍采用开放式饮水系统。在选择饮水器时饮水用具的性能要良好,不能让水溢出,饮水处不要太宽,以免被鸡粪、垫料污染。雏鸡饮水管理关键在于卫生、均匀,诱导其饮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按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消毒,水温以17~20℃为宜;二是开食前2~3小时雏鸡先饮水;三是采用开放式系统供水,适时调节饮水器高度,以便雏鸡能充分饮水。育成鸡生长旺盛,采食量增加,提供充足的饮水十分重要,供水量随着采食量和气温的变化而变化,依据粪的干湿程度、垫料的潮湿程度、气温和空气湿度等调节供水量。还应注意饮水温度,避免冬天的低水温和夏天的高水温。

四、鸡场饲料卫生管理

饲料配制要合理,营养水平要达到标准,贮存时要防止受潮霉变。

五、鸡场综合防疫管理

鸡场的防疫工作非常重要,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的防疫措施,可使病原微生物无机可乘,从而大大提高养殖效益。

1. 加强鸡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预防疾病的诸多因素中,鸡场工作人员是最重要的因素,只有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才能细致地做好饲养工作,认真落实预防疫病的每个环节,减少疫病的发生。

2. 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进入养鸡场的所有交通工具必须通过消毒池,并进行喷雾消毒,池中的消毒药水定期更换。每次进鸡苗、转栏、卖鸡前后装鸡的笼具要严格消毒。鸡场工作人员自身在传播疫病中的作用易被忽视,进入鸡舍时必须将胶鞋先在消毒池中浸泡,巡查鸡舍、接种疫苗和注射药物都有可能传播疾病。因此,要认真做好个人防疫卫生工作。

3. 加强饲养管理。

采用科学饲料配方,尽量满足鸡的营养需要,增加鸡只的抵抗力。良好的饲养管理和科学的饲料配方是预防疾病的有效方法,也是保证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不同日龄、不同季节分别采用不同的饲料配方,保证满足鸡体的营养需要,提高机体抵抗力。

4. 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免疫监测以及药物预防计划。根据鸡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理特点,建立一套合理的免疫程序,做好免疫监测工作。超过有效期的疫苗绝对不用;接种疫苗时应采用正确的接种方法,全鸡群均应接种,决不遗漏;严格掌握鸡只接种疫苗时机,接种前后3天,鸡群不用任何消毒药,在饲料或饮水中增加维生素E,以确保接种效果。另外,在一些疾病流行季节来临前,通过在饲料或饮水中投入一些药物(如抗菌药、抗球虫药等)以预防疾病的发生。

5. 发病时及时诊断,及时治疗,确保鸡只健康生长。

6.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7. 蛋鸡舍管理制度

一、养鸡技术培训:鸡场内要按NY5043《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管理准则》的要求合理配置技术及生产管理人员,所有人员要一律实行凭证(培训证)上岗制度。场方要定期对生产技术人员进行无公害食品生产管理知识等的继续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素质。

  二、鸡舍清理和准备:鸡场采取“全进全出”制,当一栋蛋鸡转群淘汰后,应先将鸡舍内所有设备(包括粪便、病残鸡及各种用具等)清理出去,然后将鸡舍及设备等冲洗消毒干净。空舍14天后,再将所有干净用具放到鸡舍中,按要求摆放好,将喂料设备和饮水设备安装妥当。对自动饮水系统(包括过滤器、水箱和水线等),采用碘酊、百毒杀、氯制剂等浸泡消毒,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待用。

  三、接雏:鸡场在接雏前2天,要给育雏舍加温,使温度达到33-35℃,然后将饮水器灌满水,水中可加3%葡萄糖。雏鸡到来后,先供饮水,2小时后开始供喂料。

  四、温度控制:鸡舍内第1周温度要保持在33-35℃,以后每周可下降2-3℃,21天以后温度控制在20℃左右。鸡舍确切温度要视鸡群活动情况而定,降温过程不要太快,以免雏鸡受凉刺激,日夜温差变化要控制在1℃内。

  五、通风:要确保鸡场内经常通风换气,除去有害气体。冬季严禁用煤炉取暖,以防引起一氧化碳中毒。通风要做到循序渐进,窗户在早、晚凉时小敞,中午热时大敞;有风时小敞,无风时大敞。当进入鸡舍,感觉气味刺鼻时,要及时敞开通风,同时注意保证室内温度。饲养前期要做到以保温为主,兼顾通风;后期以通风为主,兼顾保温。

  六、湿度:鸡场进雏后前7天要经常带鸡消毒或洒水以提高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70%左右。8天以后尽量保持鸡舍干燥,相对湿度控制在50%以下。冬季,当空气过度干燥时,要通过喷雾消毒增加湿度。

  七、密度:在育雏前期饲养密度可大些,随着鸡的生长,要经常扩群,确保鸡群能够活动。一般1日龄,50只/平方米;20日龄,30只/平方米;40日龄,8只/平方米;120日龄,集中上笼(三层全阶梯式标准蛋鸡笼)饲养。

  八、饲喂:鸡场内使用的饲料要确保符合NY5042《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饲料准则》的要求,饲料中可以拌入多种维生素类添加剂,但不允许额外添加药物或药物饲料添加剂。特殊情况下,添加的药物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要求。在产蛋期内,严格执行停药期,不得饲喂含药物及药物添加剂的饲料。鸡群喂料应根据需要确定,确保饲料新鲜、卫生。饲养人员日常要随时清除散落的饲料和喂料系统中的垫料等,不得给鸡群饲喂发霉、变质、生虫的饲料等。

  九、饮水:鸡场要全部采用循环式自由供饮水系统。前10天供饮温水,水温为18-20℃。饲养人员每日要刷洗、消毒饮水设备,所用消毒剂要选择百毒杀、漂白粉、卤素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消毒药。消毒完后用清水全面冲洗饮水设备。饮水中可以适当添加葡萄糖或电解质多维素类添加剂,不能添加药物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特定情况下添加的药物饲料和药物添加剂必须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的要求。

  十、光照控制:鸡舍前30天采用24小时光照,以后每天光照23小时。光照强度:前30天光照强度为20勒克斯或5.4瓦/平方米,30天后可通过减少灯泡功率或数量,将光照强度减至2.5-5勒克斯或6-1.2瓦/平方米。要尽量选用多个低功率灯泡,以保证光照均匀,还要定期进行光照强度检测。

  十一、日常管理:饲养管理人员每天要例行“六查一处”:一查卫生,看鸡舍内外脏乱情况;二查通风,看鸡场内通风状况;三查消毒,检查消毒池和消毒盆中的消毒液,以免过期失效;四查鸡群动态,看鸡的精神、采食等是否正常;五查喂料,看饲料新鲜度等;六查产蛋,检查蛋的大小、色泽等;一处,即及时对病死、淘汰鸡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二、病死鸡处理:当鸡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要依据《动物防疫法》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报驻场官方兽医确诊,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如确诊发生高致病性疫病时,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鸡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新城疫、结核等疫病时,要对鸡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其病死鸡或淘汰鸡的尸体等在官方兽医监督下,按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并对鸡舍及有关场地、用具等进行严格的消毒。

  十三、疾病治疗:鸡群发生疾病需进行治疗时,应在兽医技术人员指导下,选用符合NY5040《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中所规定的治疗用药。特别在产蛋期,严禁随意或加大剂量滥用药物,造成药残超标,影响鸡蛋产品的质量安全。

  十四、蛋鸡淘汰:淘汰蛋鸡在出售前6小时停喂饲料,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办理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凭《产地检疫证》上市交易;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传出。运输车辆要做到洁净,无鸡粪或化学品遗弃物等,凭《动物检疫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运输。

  十五、日常记录:鸡场内要建立完善相应的档案记录制度,对鸡场的进雏日期、进雏数量、来源,生产性能,饲养员,每日的生产记录,如日期、日龄、死亡数、死亡原因、存笼数、温度、湿度、防检疫、免疫、消毒、用药,饲料及添加剂名称,喂料量,鸡群健康状况,产蛋日期、数量、质量,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等全程情况(数据),及时准确地记入档案中。记录档案要统一存档保存两年以上。

8. 蛋鸡养殖场规章制度

1、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3、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畜禽放养不适用本办法。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根据本地实际,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将其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

6、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7、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8、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时,其验收内容中应包括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的落实情况。

9、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10、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11、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检查机关和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13、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养殖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

14、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将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应当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

15、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

16、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17、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向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提交的限期治理计划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项目进行验收时,其验收内容中应包括上述综合利用方案的落实情况。

18、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2)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的。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19、本办法中的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上述标准作出规定。地方法规或规章对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规定严于第一款确定的规模标准的,从其规定。

20、本办法中的畜禽废渣,是指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

2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和恶臭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进步,维护生态平衡,制定了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不适用于畜禽散养户。

3、根据养殖规模,应分阶段逐步控制,鼓励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全国养殖业的合理布局。

4、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生化指标、卫生学指标和感观指标等

5、为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本标准规定了废水、恶臭排放标准和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6、本标准按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7、详细标准表格:

(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类别规模分级

猪(头)(25Kg以上)

鸡(只)

牛(头)

蛋鸡

肉鸡

成年奶牛

肉牛

I 级

≥3000

≥100000

≥200000

≥200

≥400

II 级

500&le;Q<3000

15000&le;Q<100000

30000&le;Q<200000

100&le;Q<200

200&le;Q<400

(2)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类别

规模分级

猪(头)(25Kg以上)

鸡(只)

牛(头)

蛋鸡

肉鸡

成年奶牛

肉牛

I 级

&ge;6000

&ge;200000

&ge;400000

&ge;400

&ge;800

II 级

3000&le;Q<6000

100000&le;Q<200000

200000&le;Q<400000

200&le;Q<400

400&le;Q<800

(3)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3/百头·天)

鸡 (m3/千只·天)

牛 (m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2.5

3.5

0.8

1.2

20

3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猪 (m3/百头·天)

鸡 (m3/千只·天)

牛 (m3/百头·天)

季节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冬季

夏季

标准值

1.2

1.8

0.5

0.7

17

20

注: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春、秋季废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5)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控制项目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化学需 氧量 (mg/l)

悬浮物 (mg/l)

氨氮 (mg/l)

总磷 (以P计) (mg/l)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蛔虫卵 (个/l)

标准值

150

400

200

80

8.0

10000

9. 蛋鸡养殖场管理制度及流程

需要以下手续:

1、养殖户建养殖设施,须临时用地手续,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就按违法占地处理。

2、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的条件如下。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但农民家庭散养的除外): a、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b、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c、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d、有专职人员; e、出入口应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g、防疫制度还要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