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成立养殖合作社(怎么样成立养殖合作社的条件)

养殖吧 2022-12-08 08:45 编辑:admin 236阅读

1. 怎么样成立养殖合作社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所以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到农业局备案,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的条件、流程及材料: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2. 成立种养殖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 农村养殖合作社成立条件

  在田地盖大棚养殖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  

3、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  

4、《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  5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

4. 怎么样成立养殖合作社的条件和要求

养殖合作社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按国家规定成立畜牧水产公司或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济动物养殖,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需要老板从业者或场里有人取得高级畜牧师技术职称的才可以到县工商部分领取经营许可证。

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还要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才可以从事养殖生产,畜产品(肉蛋奶)才可以正常上市。按国家规定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需要老板从业者或场里有人取得高级畜牧师技术职称的才可以到县畜牧部门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

另外,按国家规定,距村庄或水源地不让建养殖场,必须在离村庄500米外,离水源地2000米以上才可建养殖场,请大家在项目起动前就要注意这些,以免出现建了后政府要强拆。

拿到营业执照后,需要刻制合作社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然后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开设基本户和对公户,就可以开始对外办理业务了。

其他的就是营业需要准备的资料了。

营业需要资料包括:入社手续、入社好处、宣传单页、办公用品、办公室装修等等。

5. 如何开办养殖合作社

1、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6. 怎么样成立养殖合作社的条件是

有些特种养殖是需要许可证的,比如濒危野生动物等。要成立这样的合作社,关键在于要额外提供许可证。其它材料与一般合作社相同。

销售。销售环节也是投资养殖必须注重的环节。首先要广开销售渠道,对各地区的需求数量及价格有所了解,在成本核算基础上,具体分析市场,及时推出畜禽成品,打开销路,避免造成产品积压。其次要适应市场适时销售

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的条件、流程及材料: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公安局制定刻章 , 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不收费 。  

第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