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项目怎么申报?
各地的具体程序应该是有所差异的。现在介绍一种我知道的:
1,找好用地;
2,去所在村委,经村委同意,盖章;
3,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核查,看是否符合养殖防疫要求,符合的话盖章同意;找乡镇土地所,核实是否为养殖用地;
4 到县级土地局办理土地手续;县级环保局办理环评手续;畜牧部门办理防疫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二、个人养羊养殖场怎样申请?
步骤/方式1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步骤/方式2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步骤/方式3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步骤/方式4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养猪场沼气项目申报流程?
养猪场沼气项目申报的流程如下:
1.农户(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服务网点业主、养殖大户或养殖小区业主自愿向县级农业部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申请;
2.县级农业部门(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年项目申报要求,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落实到具体的乡、村、户
3.会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和农业部门(省直管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发展改革和农业部门);
4.省发展改革和农业部门共同审核,确定本年度全省沼气项目申报规模及结构比例,并联合行文上报项目投资计划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
5.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批复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6.省、市逐级转发项目投资计划(同级财政部门下拨项目资金);
7.县级农业(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项目。
四、养羊项目申报流程?
办理流程如下:
1、到工商部门申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领到工商部门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要交回工商部门;
3、带上工商部门出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辖区畜牧局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
4、办好《动物防疫合格证》后,带上准备好的U盘到工商部门拷贝合作社的文书材料;
5、审核通过即可。
五、陕西申报养殖项目流程?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六、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
答案是: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二、养殖场注意事项
1、建设养殖场应该避开下列区域:工业污染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还应该远离城镇居民区、集贸市场、畜禽产品加工厂、交通要道等。
2、养殖场选址应该选择在排水良好、背风向阳、坡度稍缓、靠近水源、水量充足、电力充足可靠的区域。
3、畜禽舍应该建设在居民区下风或者偏风方向,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在下风方向
4、养殖场应该建设兽医室,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还应该配备污水污物处理设备设施。
5、建设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保证畜禽的相对安全。
七、小型养殖场申报流程?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养殖环保网上申报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二、资料审查。(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受理后将全部申请材料转送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核查备案。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除技术评审和企业整改时间外,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四、备案登记。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获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通过邮寄或现场发放畜禽养殖代码。
养殖代码由市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备案顺序统一编号,每个养殖场只有1个养殖代码。养殖代码由6位县(市、区)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号组成,作为养殖档案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