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业养殖(重庆农业养殖园区)

养殖吧 2023-01-03 02:00 编辑:admin 58阅读

1. 重庆农业养殖园区

重庆没有大型的肉牛养殖场的,养牛最主要的是牛的品种的挑选的,只有挑选好肉牛的品种养殖的里才会大的。

鲁西黄牛,西门塔尔牛,夏洛莱牛和利木赞牛都是比较好的肉牛品种的。

2. 重庆养殖场 重庆养殖基地

在北京,对养鸽的规定相对比较宽容,《北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只要不在住宅楼房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等公共区域搭建鸽舍,就可以养鸽,不论肉鸽还是信鸽。

3. 重庆大型养殖基地

2021年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一)补贴条件

1、创办种植业类的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

2、创办畜禽业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2000只以上才可领取补贴;

3、创办水产业农场,需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水面积达到1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

4、创办林业类农场,需山林经营面积500亩以上,苗木花卉种植面积30亩以上,油茶8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才可领取补贴。

(二)补贴金额

1、产业类农场: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定额补助,比例为30%,补助发放采取的是“先建后补”的原则。

2、水果产业、蔬菜产业、茶叶产业等:申报条件是露地规定一千亩以上,设施两百亩以上,补贴50万-100万左右。

3、林业产业:林业局的林下经济项目通常补贴在10万-30万元左右。

4、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5、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补贴金额为300万元左右。

6、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的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符合标准可申请补贴金额大约为200万元。

7、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露地基地需在一千亩以上,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8、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9、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元。

4. 重庆生态养殖场

我师傅养八百只,重庆没见过比他多的,重庆适合养山羊,波尔山羊,简阳大耳羊,南江黄羊,我是重庆市巴南区的,养羊一年多了,现在一百三十多只山羊,养羊最好有草山,成本低利润好,

5. 重庆农业养殖园区在哪里

国家对养殖业的补贴各个地区政策不一样,但具体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放开,信贷力度强,可以实行联户担保;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牛蛙属于特种养殖项目,不同的地区政策不同,具体情况需到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6. 重庆农业养殖园区排名

简介:重庆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畜禽(种畜禽类限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猪、长大杂交母猪)养殖及产品加工(凭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购销等。

法定代表人:白宇飞 成立时间:2010-11-11 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000004000557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下花园15号

7. 重庆养殖业培训基地

东方希望集团重点投资“种植、养殖、屠宰加工”一体化项目,在河北、河南、黑龙江、山东、云南、山西、陕西、四川、重庆、广西、湖北、内蒙古等地区投资大型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预计5年投资约800亿元实现生猪年产4000万头。养殖前景非常广阔,非常值得投入养殖。

8. 重庆农村养殖好项目

重庆农业补贴惠农政策

  一、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4〕19号文件。

  2、补贴对象:在江津区内实际种粮的农户(含大户、业主,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3、补贴标准: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每年不同,又有一般农户(小于50亩)和大户(大于等于50亩)之分。2014年,一般农户补贴147.18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43.96元/亩,粮食直补3.22元/亩);大户又分两个等次,大于等于50亩小于100亩的,补贴为163.22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60元/亩,粮食直补3.22元/亩),大于等于100亩,补贴为233.22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230元/亩,粮食直补3.22元/亩)。

  4、补贴方式: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户。

  二、蔬菜产业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10号文件。

  2、申报对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户(含大户)。一般农户可由村社汇总申报。

  3、补助标准:根据建设内容不同,一般新建路基宽4.5m、路面宽3.5m以上,两侧路肩宽度0.5 m,路基砌片石厚23cm、碎石厚7 cm、路面铺粘土压实,设置边沟、涵洞,路面平整的机耕道,每公里补助15万元;新修排灌渠宽1m、深0.9 m的补助200元/ m,宽1.2 m、深0.9 m的补助210元/ m,宽1.5 m、深0.9 m的补助230元/ m;新修蓄水池50m3的补助1.5万元/口,100m3的补助2万元/口,100m3以上-1000m3的每增加蓄水100m3补助1万元;灌溉管网及其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基地生产设施及生产资料购置等,按投入总额的70%补助。

  4、补助对象:蔬菜基地。即经过区政府规划,新建和改建的、常年集中连片种植蔬菜200亩以上的耕地。

  5、补助方式:基地补助资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通过财政集中报账、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兑现。

  6、适用范围:申报或已获得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和其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补助性的项目,均按此标准执行。其他部门涉及相应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柑橘产业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渝财[2008]140号文件。

  2、补贴标准:新建柑橘标准果园每亩补助l500元;柑橘果园改造补贴标准为600元/亩;新建果园定植50株/亩以内,柑橘种苗补贴按6元/株测算。柑橘标准果园、示范果园幼树抚育期管护每年100元/亩,连续补助三年,三年共计每亩补助为300元。

  3、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新建标准化柑橘园的改土、道路、水池、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园所需柑橘无病毒容器苗木、改造老果园高接换种所需柑橘无病毒接穗及幼树抚育所需生产资料等的补助。

  四、大棚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10号文件。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⑴GRC水泥骨架大棚:每片骨架承受压力≥50公斤,抗风7-8级,耐热≤80℃,抗冻≤-40℃,使用寿命15-20年。每亩棚内面积补助0.8万元。

  ⑵无缝钢管大棚,其规格为:钢管为热镀锌钢管,8 m大棚外径在26mm以上,管壁厚在1.8mm以上;6 m棚外径在22mm以上,管壁厚在1.2mm以上。8 m大棚钢管拱间距在0.65-1m之间,在1.3m处时要配置撑柱,顶高在3.3m以上。6 m钢管大棚为单栋结构,拱间距为0.65m,宽度为6m,顶高为2.5m,标准长30 m。每亩棚内面积补助1.6万元。

  五、农机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渝农发〔2014〕70号文件。

  2、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贴范围:主要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4个小类73个品目机具。具体见《重庆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4、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分档补贴标准见《重庆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5、补贴操作程序: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资金兑付方式。单机补贴额在3000元以下的可直接购买,单机补贴额3000元及以上的实行购前确认。按照“全价购机→补贴公示→购机核实→补贴审核→补贴发放”程序办理。

  六、农村人行便道硬化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10号文件。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新建宽1m、厚8 cm,用混凝土浇筑,补助2.6万元/ km;新建宽1.2 m、厚8 cm,用混凝土浇筑,补助3.2万/ km;新建宽1.5 m、厚10cm,用混凝土浇筑、路基碎石垫层厚5cm,补助5万元/ km;新建宽1.8 m、厚10cm,用混凝土浇筑、路基碎石垫层厚6cm、有排水边沟,补助7万元/ km;新建宽2 m、厚12cm,用混凝土浇筑、路基碎石或块石垫层厚8 cm、有排水边沟,补助9万元/ km。

  3、补贴范围:凡列入项目计划的农村硬化人行(生产)便道。

  七、农村泥结石路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10号文件。

  2、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新修泥结石路:路基宽4.5m、路面宽3.5m以上,两侧路肩宽度0.5 m。路基砌片石厚23cm、碎石厚7 cm、路面铺粘土压实,设置边沟、涵洞,路面平整,每公里补助15万元/km。

  维修泥结石路:维修后路基宽4.5m,路面宽3.5m以上,填坑、补石,疏通边沟、涵洞,路面平整。补助1-3万元/ km(视其维修工程量而定)。

  3、补贴范围:凡列入项目计划的农村泥结石路。

  八、农民新村和巴渝新居建设的政策

  1、政策依据:江津府发〔2011〕108号文件。

  2、入住对象:放弃宅基地复垦的农户(生态移民户、D级危房户),地灾危及搬迁户、户改退地的夹心房、连体房户,无房户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3、补助标准:C级农村危旧房改造每户补助0.75万元,D级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4万元。

  九、农民合作社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扶持标准:对每年新评定的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财政局采取“项目建设补助”形式给予6—10万元的资金补助。每年具体扶持额度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确定。

  十、特色效益农业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津财农〔2013〕66号文件。

  2、补助对象:农(林)业企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协会)、农(林)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营销经纪人、良种繁育场(站)和村互助资金组织。

  3、补助范围:粮油、蔬菜、生猪、花椒、水果、水产6大特色产业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基地建设、循环农(林)业建设、产业链建设、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的贷款贴息、市场体系建设、品牌创建、社会化服务8大环节予以补助。

  4、补贴标准:

  单个项目:农业企业不超过5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不超过20万元。

  示范项目:被确定为区级以上示范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的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申报补助额度不超过12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申报补助额度不超30万元。

  5、补贴方式:采取区级报账、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兑现补助。

  十一、农业专项贴息政策

  1、政策依据:渝财农〔2008〕503号文件。

  2、贴息对象: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申报市农委产业化项目的必须是市级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统称“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市农业、乡镇企业担保公司取得贷款担保的企业和重庆市农业产业化30强龙头企业。

  3、贴息条件:凡从事种养业和以本市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流通的龙头示范企业;上年银行贷款已付利息10万元以上(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个市级贫困县可适当放宽);龙头企业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70人以上或带动农户300户以上。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龙头企业才能申报贴息资金。

  4、贴息内容:下列贷款项目发生的利息支出,可申报贴息资金:

  ①农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征租地贷款除外);

  ②农业种植、养殖业和种苗(种子)贷款;

  ③农产品收购贷款(烟叶收购贷款除外);

  ④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技改贷款(房地产贷款除外)。

  5、遵循原则: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