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是“挂羊头卖狗肉”,在广西发生了一件“挂雁头卖鸭肉”的事情,这件事发生在广西柳州市,很明显这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而且,大雁是我国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随意捕猎和买卖的。
市场监督局接到举报,广西省柳州市的多个菜市场内有商贩售卖大雁,天鹅仅70元一只,但是产品包装袋上注明为白条鸭,商贩称是雁鸭,口感好而且没有异味,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现场了解到,商户因为看到外包装箱上写有“驰雁”字样,才会打出“大雁”的招牌。
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商户取下招牌,并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这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已经严重违反了市场规定。大雁又称为野鹅,天鹅类,是雁属中鸿雁,灰雁,豆雁等的总称,是我国重要的水禽之一,它的故乡在西伯利亚一带。
大雁的体型是比较大的,翅膀又长又尖,羽毛多为褐色,灰色或者白色,它的嘴部和头部的长度差不多,大雁的腿不长,前三指间有蹼你,大雁的尾羽一般为16-18枚左右。
大雁主要栖息于平原和平原草地上的湖泊,水塘,河流一带,大雁飞行时会排成“人”或者“一”字形,领头的大雁是杂食性动物,平时会食用植物的叶和芽,水生植物,也会吃一些贝壳类或软体动物,大雁是十分忠贞的动物。
如果大雁的伴侣中一方死去,另一只也会自杀或者郁郁而亡,因大雁的生活习性,大雁被赋予了至死不渝的爱情,吉祥,仁心的寓意,大雁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大家在看到大雁的时候,不要随意捕猎,更不要进行买卖,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一行为是在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应自觉举报,监管部门应进行查处。
商贩为促销,竟把白条鸭当大雁卖!
该事件发生在广西柳州,在当地多个菜市场内有商贩在规模性售卖大雁和天鹅,但价格仅为70元一只。在产品包装袋上明明已注明产品为白条鸭,可是商贩却称这是雁鸭,称这种产品口感好且没有异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到现场进行查处,经了解商户之所以打出大雁的招牌,是因为产品外包装上写有驰雁”字样。工作人员现场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且责令商家将相应招牌取下。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这一行为明显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对消费者是一种欺骗。
我认为这一行为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是一种典型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当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商户正常经营有着明确规定。商贩把百草鸭当成大雁来卖,这明显已违反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予以处罚,仅批评教育并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明显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会让消费者对商家产生厌恶情绪,已经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这种状况时,应该向相关部门主动进行举报,通过此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雁不允许随意狩猎和买卖。如果商家真的售卖大雁,那不仅是违规行为,同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消费者都曾经历过被商家套路的行为。在遇到这种状况时,消费者理应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自认倒霉,否则这只会助长不良商家弄虚作假的风气,会让更多消费者权益受侵害。
我觉得这一行为很不合理,属于欺骗消费者,已经违法了,而且这样的行为不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商贩为促销,竟把白条鸭当大雁卖,这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理应受到抵制和处罚。
我觉得这种行为是非常恶劣的,这属于假冒伪劣行为了,应该要给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