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石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石蛙又叫(棘胸蛙)是我国南方山区特有的名贵产品,生活在清澈的流动山泉水中,以活性的蚯蚓、虾、螃蟹、福寿螺、飞蛾、蚊子等其他昆虫为食。石蛙体大肉多且细嫩鲜美,营养丰富,具有重要的食用、保健和药用价值,它是所有蛙类中最具有风味特色和营养价值的蛙种。蛙肉中含有高蛋白、葡萄糖、氨基酸、铁、钙、磷和多种维生素,脂肪、胆固醇含量很低,历来是宴席上的天然高级滋补绿色食品,被美食家誉为“百蛙之王”。
石蛙不属于保护动物,可以做为养殖项目进行养殖。石蛙属于特种养殖,需要办理特种养殖证,以下是所需要材料:
(1)资金证明;
(2)场地(合法)证明;
(3)饲料来源;
(4)防疫设施;
(5)办场人身份证明;
(6)合法来源: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
(7)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持以上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关于销售,小型养殖场可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向当地的县市工商管理局或者乡镇工商所咨询办理。